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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启动国企董事会选人用人改革
2014-07-07 12:09:31   来源:   

  四川经济日报讯 (记者 韩迅)记者从四川省国资委获悉,《推进落实董事会选人用人职权专项改革方案(试行)》日前由省委办公厅和省政府办...

  四川经济日报讯 (记者 韩迅)记者从四川省国资委获悉,《推进落实董事会选人用人职权专项改革方案(试行)》日前由省委办公厅和省政府办公厅正式印发。方案确定,我省将加快推进规范的企业董事会建设,落实董事会选人用人职权,分批逐步推进,条件成熟一个推进一个。推进企业新选任经理层成员由董事会市场化选聘、契约化管理,建立职业经理人制度和科学合理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

  该方案出台,将坚持党管干部原则与董事会依法选择经营管理者以及经营管理者依法行使用人权相结合,是四川国资国企改革的一大亮点。

  国有企业构建现代企业制度,董事会职权的到位至关重要。为此,方案确定了从全面推进规范的董事会建设、调整经理层管理权限、分类推进市场化选聘经理层、对经理层实行契约化管理和转变现有经理层成员管理方式等五个方面来推进落实董事会选人用人职权。

  方案提出,竞争性国企实行“外大于内”的董事会结构,功能性国企逐步增加外部董事比例,切实加强外部董事的选聘和管理,有效发挥其作用;内部董事一般由董事长、党委书记、总经理、职工董事构成。除总经理外,其他经理层成员一般不进入董事会。竞争性国企董事长和总经理原则上分设,党委书记一般由董事长兼任;功能性企业原则上董事长为法定代表人,经法定程序可兼任总经理,党委书记可单设。

  在选聘管理经理层时需经上级党组织、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机构批准,由规范运作的董事会选聘管理经理层成员,包括总经理,决定其聘任或解聘、考核评价及薪酬等事宜;董事会聘任或解聘经理层成员时,需报上级党组织、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机构备案,正职任免前备案,副职任免后备案。

  竞争性企业中出资人推荐的现有经理层成员全部转换为市场化身份,交由企业董事会实行契约化管理;逐步推动功能性企业中出资人推荐的现有经理层成员转换为市场化身份。在实际操作中,将按照尊重历史、平稳过渡的原则,为现有经理层成员转变身份提供合理通道。

  由董事会与新选任经理层成员签订聘用合同,明确其责权利;推行新选任经理层成员任期制,明确其任期,严格任期管理,任期届满后,根据考核评价结果决定是否续任;并实行新选任经理层成员经营目标责任制,根据企业经营目标完成情况决定是否续聘和实发薪酬,促进经理层成员优进劣退,正常流动。

  据悉,四川还将探索建立专职外部董事制度。今年,华西集团、长江集团、国资经营公司、有色科技集团4家国有企业将完成规范董事会建设试点,新启动川商集团、富润公司2家企业试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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