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南充经济网 > 社会民生 > 正文

“叫好不叫座” 油气回收进展慢
2014-10-21 11:05:03   来源:   

  记者昨日从市经信委获悉,油气回收作为大气污染防治的一个重要方面,早在去年10月,经信、环保等部门便联合印发《南充市油气回收治理工...

  记者昨日从市经信委获悉,油气回收作为大气污染防治的一个重要方面,早在去年10月,经信、环保等部门便联合印发《南充市油气回收治理工作方案》,但因回收装置投入较大、回报周期长,加油站、加气站进行油气回收的积极性并不高。目前,市经信委正在联合相关部门对全市的加油站、加气站进行督促检查,以推动此项工作。

  减少污染和安全隐患 油气回收前景被看好

  16日下午,记者在市玉带路一处加油站看到,不少汽车和摩托车正在排队等候加油。加油站内,传出很浓的汽油气味。

  据市经信委相关负责人介绍,加油站、储油库和油罐车泄漏的油气是一种挥发性有机物,排放到空气中会造成大气污染,在相对密闭的空间内,当挥发的油气达到一定浓度时,还容易引发安全事故。因此,进行油气回收非常有必要。

  油气回收是指利用专业技术,将挥发的汽油油气存入专门的油气回收罐,以液体状态储存,定期汇入低标号的汽油罐。以一个年汽油销售量为2100吨的加油站为例,一年能回收汽油250公斤,折合人民币2500元左右。这样规模的加油站一年能减少300多升汽油的挥发,对减少大气污染效果明显。

  未按时完成油气回收治理 不换发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

  为减少油气污染,改善全市大气环境质量,去年10月,经信、环保等部门便联合印发《南充市油气回收治理工作方案》,启动了油气回收综合治理工作,在全市范围内监管储油库、加油站、油罐车等设施的油气回收治理工程。

  根据方案,新建油库、加油站未配套建设油气回收装置,未经环保部门验收通过的,经信部门不予颁发成品油经营许可证书,安监部门不予颁发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新登记油罐车未配套加装油气回收装置的,质监部门不予发放罐体检验合格证,公安部门不予发放行驶证,交通运输部门不予发放道路运输证。已建油库、加油站未按时完成油气回收治理,未通过环保验收的,经信部门不予年审,安监部门不予换发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油罐车未按时完成油气回收治理,未经检验合格的,公安、交通运输管理部门不予年审。

  市经信委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一套油气回收装置的投入一般在12万元左右,尽管回收汽油有经济价值,但与投入相比,这种回报周期很长,经济效益不明显,所以加油站、加气站安装油气回收装置的积极性并不高。目前,市经信委正在联合相关部门对全市的加油站、加气站等进行督促检查,以推动此项工作。(记者 易立权 实习生 任思浓)

相关热词搜索:油气 好不

上一篇:《马语者》南充展出
下一篇:“民情记录簿” 架起干群连心桥

分享到: 收藏
栏目专题推荐
时政要闻
南充新闻
热点聚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