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抓白鹭偷鸟蛋 男子被罚3000元
2015-04-20 10:51:31   来源:   

    4月17日,记者从营山县森林公安局获悉,该县茶盘乡一男子因捕捉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白鹭并盗取鸟蛋,被处罚款3000元。  4月4日上午...
  

  4月17日,记者从营山县森林公安局获悉,该县茶盘乡一男子因捕捉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白鹭并盗取鸟蛋,被处罚款3000元。

  4月4日上午,正在营山县城朗池湿地公园巡逻的该县公园广场管理所工作人员突然听到白鹭保护区内传来一阵白鹭的悲鸣声,走近一看,只见一名男子神色慌张,双手背在身后,背后露出白鹭的一只翅膀。

  当工作人员拿出手机拍照取证时,该男子把白鹭重重地摔在地上,又从衣服口袋里掏出几枚鸟蛋扔在地上转身就跑。工作人员随即将其拦下,并报警。

  接警后,营山县公安局东城派出所民警赶到事发现场,将该男子移送该县森林公安局。该男子称,当天上午,他在朗池湿地公园玩耍时发现公园内有很多白鹭。在驱赶白鹭的过程中,他发现其中一只白鹭受了伤飞不起来,便趁机将其抓住。随后,他又在不远处的草丛中发现一个白鹭窝,便将窝内的6枚鸟蛋取走。

  营山县森林公安局局长唐勇告诉记者,根据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规定,猎捕、买卖国家和省级保护动物,或者在人口聚居区捕捉、猎杀鸟类、采集鸟卵、捣毁鸟巢的,由野生动物行政主管部门给予警告处分,并没收猎获物及猎捕工具,可处5000元以下罚款。(杨汉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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