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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充7条“严管街” 车辆乱停要遭罚
2015-05-28 16:16:57   来源:   

进一步加强城区交通秩序管理    西充将晋城大道、安汉大道等7条街划设为严管街。昨(27)日,记者从西充县公安局交警大队获悉,在严管街...
进一步加强城区交通秩序管理

  



  西充将晋城大道、安汉大道等7条街划设为“严管街”。昨(27)日,记者从西充县公安局交警大队获悉,在“严管街”乱停放的车辆,该大队将强制拖离或锁定,并按照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的行为予以处罚。

  划设严管街 车辆乱停放要遭罚

  为进一步加强城区交通秩序管理,创造安全、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日前西充县公安局发布《西充县公安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区交通秩序管理的通告》(以下简称《通告》)。该局交警大队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该《通告》按照西充县城道路交通流量将城区道路分为一类街、二类街和三类街。

  一类街包括晋城大道(一至五段)、安汉大道(安汉新天地至县教育局)、文化路、鹤鸣路、鹤鸣东路、谯周大道北一段(西充客运东站至县公安局晋城派出所)、 东风路;二类街包括文庙至县工商局路段、天宝路、园林路、建设路、春天路、南街、滨江路、外正街、内正街、凤凰路、雨台路。未列入一类、二类街的为三类街。

  “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对一类街实行严管,所有车辆一律在指定地点有序停放。”该负责人告诉记者, 对不在指定地点临时停放的车辆强制拖离或锁定, 并按照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的行为予以处罚,罚款100元、记3分。“不在指定地点临时停放的车辆包括不在临时停车位停放,货运车辆、摩托车、自行车占用小型客车临时停车泊位, 非公交车占用公交站台等。”该负责人补充说道。

  三类街道 不影响通行可临时停放

  西充县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对二类街实行重管, 所有车辆一律在指定地点有序停放,做到停放归位、朝向一致、规范有序,对不在指定地点临时停放的车辆, 按照不按规定临时停放处罚款50元。

  对三类街实行保畅, 所有车辆自觉在指定地点有序停放,做到停放归位、朝向一致、规范有序。没有施划临时停车泊位或临时停车泊位数量不足的, 可以在不影响其他车辆正常通行的地点临时停放, 但停放时应整齐美观。 对影响其他车辆正常通行的,按照不按规定临时停放处罚款50元。

  《通告》规定所有大、中型客运车辆禁止进入城区揽客,一律经环城路绕行。公交车不得在站点以外的路段停车上下客; 出租车严禁随意掉头, 上下乘客必须靠道路右侧停车,不得妨碍其它车辆和人员通行,不得在城区鸣笛; 货运车辆不得在城区长时间停放等候货源。

  西充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将定期对典型违法行为实行曝光。 凡违反上述规定的单位和个人, 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采取相应强制性措施和行政处罚。对拒绝、 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履行职务的,由公安机关按照相关规定给予处罚,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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