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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男结伙,飞车抢夺金项链 循线追踪,民警擒获嫌疑人
2015-10-26 11:46:36   来源:   

  今年6月至7月,四川省南充城区连续发生多起飞车抢夺案。原来,广安岳池男子胡某因抢夺罪服刑8年出狱后,决定重操旧业,邀约2名老乡偷偷...
  今年6月至7月,四川省南充城区连续发生多起飞车抢夺案。原来,广安岳池男子胡某因抢夺罪服刑8年出狱后,决定重操旧业,邀约2名老乡偷偷潜入南充,先后驾驶高架摩托车,尾随多名外出单身男女,抢夺金项链28起。

  昨(25)日,笔者获悉,南充市公安局顺庆区分局闻警而动,组织刑侦大队、情报大队、派出所等部门精干警力,通过一个多月的精心经营、合成作战,成功锁定3名犯罪嫌疑人踪迹并一举将其抓获,从而成功侦破发生在南充市顺庆区、高坪区,广安市、达州市等地的系列飞车抢夺案37件。

  疯狂作案:主城区连发多起飞车抢夺案

  6月5日晚,南门坝1227广场,流光溢彩、人流涌动,一片安宁祥和的景象。谁都不会注意到,在某个黑暗角落的一辆高架摩托车上,却有两双罪恶的眼睛,正窥视着路过的每一位市民。

  晚20时30分许,南门西街某火锅店门口,48岁的市民杨先生结束与朋友的聚餐,与他们一一道别后走出门外,准备打车回家。酒意正浓的他丝毫没有注意到,背后,一辆高架摩托车已悄无声息地驶来。

  就在摩托车与杨先生擦肩而过的瞬间,后座上的男子突然出手,一把抓住了杨先生脖子上的金项链,用力一扯。与此同时,摩托车驾驶员轰足油门,从杨先生身边呼啸而过。

  “我就感觉到脖子一阵疼痛,用手一摸,才发现自己佩戴的价值4万余元的黄金项链不见了!”等杨先生从惊愕之间醒悟过来,摩托车早已消失在人流之中。意识到自己被抢,杨先生赶紧拨打了“110”报警。

  顺庆区公安分局东南派出所民警接到报警后,立即组织民警展开调查摸排工作。不过,就在民警紧锣密鼓展开工作,还未取得进展时,主城区却连续发生多起金项链被抢案件:7月5日11时40分,44岁的冯女士在智达路某影城门口,被两名驾驶高架摩托车的男子,抢走重约11.3克、价值4000余元的金项链;7月25日8时25分许,43岁的胡先生在文峰街二段某药房外,被两名男子骑乘红黄色高架摩托的男子,抢走一条重约49.6克、价值约为13000余元的黄金项链……

  缜密侦查:300G监控中找出嫌疑人

  主城区频发飞车抢夺案,严重严重影响了人民群众安全感,也引起了市、区各级领导的高度重视。顺庆区副区长、公安分局局长李洪长要求严打飞车抢夺犯罪,维护顺庆平安和谐。顺庆区公安分局副局长舒斌庚即抽调刑侦大队、情报大队、城区派出所等部门精干警力成立专案组,全力开展案件侦工作。

  专案组民警对6至7月发生在顺庆区东城、东南、北城沿滨江大道、大西街等地的20余起件飞车抢夺案件进行全面梳理,先后调取南充市顺庆区、高坪区,广安市广安区、武胜县、岳池县等地的天网、交警高清卡口、社会资源等监控视频。

  通过对300多个G的海量监控视频进行分析,民警刻画出犯罪嫌疑人的详细作案轨迹和体貌特征,排查出作案时段为上午8时至10时30分、下午18时至晚上20时。同时,分析甄别出在“7.25”文峰街抢夺案中,一辆车牌号位川X86***的红色高架摩托车具有重大作案嫌疑。在“7.30”金鱼岭抢夺案中,一辆车牌号为川REH5**的摩托车有重大作案嫌疑。

  专案民警通过对作案路线、车辆及犯罪嫌疑人特征等进一步分析,推断这两个牌照的摩托车应为同一伙嫌疑人所使用。

  岳池抓捕:4名犯罪嫌疑人落网

  在市公安局相关部门的支持下,专案民警通过技术手段,确定39岁的岳池男子唐某具有重大作案嫌疑,并排查出唐某的同伙为36岁岳池男子胡某和42岁的岳池男子秦某。此外,籍贯为福建福清市、现暂住岳池县的34岁男子刘某涉嫌掩饰隐瞒所得收益罪。

  “时机成熟,果断收网!”9月8日,专案组下达收网命令。下午18时许,顺庆区公安分局刑侦大队大队长蹇平率领专案民警赶赴岳池县九龙镇某市场,将刚刚从大竹、邻水作案回来,正准备销赃的犯罪嫌疑人唐某和胡某抓获,当场收缴赃物金项链2条。

  民警随后对唐某和胡某进行突审,两人交代了刘某和秦某的行踪。9日中午,一组民警在南充高坪某4S店将涉嫌掩饰隐瞒所得收益罪的犯罪嫌疑人刘某抓获。当晚22时,另一组民警再次赶赴岳池县,在白庙镇某村将犯罪嫌疑人秦某抓获。

  重操旧业:刑满释放邀约他人再作案

  全部涉案嫌疑人到案后,专案民警连夜展开审讯工作。因涉案人员系前科人员,具有非常强的反侦查能力,审讯民警耐心细致地与嫌疑人展开较量,适时抛出涉案证据,攻破其心理防线,4人先后交代自己的作案过程。

  经查,犯罪嫌疑人胡某曾于2007年在山西太原多次实施飞车抢夺被判刑8年,今年4月刚刚刑满释放。出狱后,胡某不思悔改,决定重操旧业,并邀约唐某和秦某加入。

  每次作案,三人均会进行精心预谋。作案前,由胡某、唐某驾驶租用汽车到达作案地点,秦某则骑摩托车赶到作案地点。作案时,胡某负责骑摩托,唐某负责抢夺金项链,并以换衣服、戴头盔等进行伪装。作案后,摩托车由秦某骑回岳池,所得的赃物则销售给刘某。

  顺庆警方已查明,犯罪嫌疑人胡某等3人先后实施飞车抢夺金项链案37件,其中顺庆区28件、高坪区3件、广安市5件、达州市1件。在此次行动中,顺庆警方共收缴作案汽车1辆、摩托车1辆、金项链2条。

  昨(25)日,笔者获悉,4名犯罪嫌疑人中,胡某、唐某、秦某因涉嫌抢夺罪已被依法批准逮捕,刘某因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收益罪也被依法批准逮捕。  (张文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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