替岳母出气 女婿打伤邻居被判刑
2014-04-10 09:34:37 来源:
怀疑被人利用飞行器、超声波监视控制,一村民上门撞坏邻居房门、扭伤老妇……得知这个消息,老妇的女婿气不过了,他连夜赶回家为岳母出气,并出手打伤该村民,致其轻伤被判刑。这是记者昨日从营山县人民法院了解到的一起官司。
挑起事端
“刘继东一直利用摄像头对我进行监视跟踪,利用超声波系统对我进行轰炸,利用分析系统对我大脑进行分析,使我一直没有安全感,他们不分白天黑夜地对我进行轰炸、分析和控制,使我无法正常生活。”由于怀疑被人监视,何康整日寝食不安、心神不宁,一个月时间内,他曾7次到刘继东家中,要求刘家放过他,不要对他进行加害。其中有一次,何康还带了一把杀猪刀,指着刘继东说:“再监视我,我就杀了你……”
何康是营山县灵鹫镇人,结过3次婚,但最后老婆都“跑”了。渐渐地,何康脾气变得暴躁起来,有一次因为家庭琐事与父亲争吵发生矛盾,他举起石头砸父亲,吓得他父亲躲在外面几日不敢归家。近一年来,何康又怀疑刘继东对他实施监控,所以对他格外仇恨。
1月30日,何康感觉刘继东又在对他大脑进行轰炸,于是,他来到刘继东家里讨要说法。看见刘继东正在屋外喂牛,他上前说道:“我又不是李嘉诚,你整我有什么意思?”刘继东见是何康,便没有搭理他,径直走进屋把门关上了。何康见状吼道:“什么意思嘛,不回答我!”并开始撞他家的门,这时刘继东妻子鲜巧云干活回家,见何康在撞门,便吼道:“你在干啥子哟?”何康不理她,继续用力撞门。门被撞坏后,鲜巧云见状,走过去试图阻止他,这时何康突然转过身来,一把抓住鲜巧云的手腕,说要带她去见官。后来,在村干部的极力劝阻下,何康才松开手回家去了。
出手伤人
“什么,岳母被人打了,我马上回来。”远在成都务工的冉俊是个远近闻名的孝子,听说岳母鲜巧云被人欺侮,顿时火冒三丈,他放下电话直奔火车站,连夜搭乘火车回家。
冉俊回到家中,已是次日凌晨3时。当看到家里房门已被撞坏,岳母双臂淤青时,他压制不住心中的怒火,径直往何康家跑去。
“何康,快给老子滚出来。”睡意正酣的何康被叫声吵醒,打开门吼道:“闹啥子,你家着火了吗?”冉俊听到这话,一把拽过何康,一拳打在他脸上。“你就是欠揍,看你以后还敢疯不?”何康也毫不示弱地吼道:“从今往后,老子与你势不两立,随时砍死你们全家。”冉俊一听,二话没说,拖着何康向院外走去,一把将他推倒在地。然后雨点般的拳头向何康头上、身上打去,并猛踢何康的小腿。何康被一阵拳打脚踢后,疼痛难忍,在地上不停地翻滚大叫。村干部闻讯赶来,制止了这场殴打。
诉诸法庭
经司法鉴定,何康系精神分裂症患者,被冉俊打后造成左脚腓骨下段斜形骨折,左踝关节功能障碍,其损伤程序为轻伤。尽管冉俊后来积极赔偿损失,取得了何康的谅解,但因其行为已触犯刑法,后被检察机关起诉至法院。
营山县人民法院审理认为,冉俊无视国家法律,在其岳父、岳母与人发生纠纷时,没冷静处置,故意伤害他人身体,并致其轻伤,其行为侵犯了公民的身体健康权,已构成故意伤害罪,依法应予以惩处。鉴于冉俊有认罪、悔罪表现,符合缓刑条件,可宣告缓刑。据此,法院以犯故意伤害罪,判处冉俊有期徒刑9个月,缓刑1年。
(文中人物均为化名)
●记者 张蓉萍
■律师评说
南充日报社法律顾问、四川罡兴律师事务所律师任静:本案中,冉俊对岳母的孝心毋庸置疑,但在尽孝的同时仍然应当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决不能伤害他人的合法权益。冉俊赶到何康家时,何康对刘继东及妻子鲜巧云的打骂行为已经停止。此时冉俊对何康的打骂行为并非正当防卫,而属于新的故意伤害行为。法律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轻伤以上的构成犯罪。
冉俊对何康的殴打,除了受到刑法处罚,在民事上也因侵犯了何康的健康权而应对何康进行民事赔偿。本案中,冉俊积极赔偿,取得了被害人何康的谅解,法院因此判决冉俊缓刑。法院对冉俊的判决,是对我国刑事和解制度的运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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