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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子去世留下存折 父亲取钱需要公证
2014-04-17 10:17:02   来源:   

    儿子因病突然离世,留下一张存折,可是我不知道密码啊。由于不知道儿子存折的密码,父亲张易鸣(化名)拿着儿子的死亡证明和户口簿...

  

  “儿子因病突然离世,留下一张存折,可是我不知道密码啊。”由于不知道儿子存折的密码,父亲张易鸣(化名)拿着儿子的死亡证明和户口簿等有效证件去银行取钱,却遭到了银行拒绝。昨日记者获悉,在西充县人民法院的帮助下,张易鸣取出了儿子存折里的存款。

  2013年12月20日,张易鸣在新疆打工的儿子因病不幸去世,让这个原本幸福的三口之家陷入巨大的悲痛中。张易鸣和妻子在清理儿子的遗物时,发现了一张存折,存折上显示余额为3422元。“儿子走得匆忙,没有写遗书,我们也不知道密码。”张易鸣对记者说,办完丧事以后,他就拿上儿子的死亡证明和户口簿到银行取钱,可银行怎么都不让取,说要想取出存款,必须去做公证才行。

  银行的工作人员告诉张易鸣,如果家属实在不知道储户密码,就只能出具继承人户籍所在地或者遗产所在地的公证书,这样,银行方才能将存款取给其继承人。听了银行工作人员这番话,张易鸣来到公证处咨询公证程序和费用情况。“一问才知道,公证费用得上千元。我一直领着低保,这1000多元对我家来说还真是个负担。”张易鸣说,“除了花钱,还得准备各种证明材料,程序特别繁琐。”为了取儿子的存款,张易鸣和妻子绞尽脑汁,想了各种办法,最后实在没辙了,只好将银行方告上法庭,要求银行支付存款及利息。

  接到起诉,银行方也很无奈。银行工作人员称,银行是鉴别不了那些自称储户家属的人的真实身份的,所以不能轻易取出存款,否则后果不言而喻,这也是在保护储户的利益。在储户去世的情况下,家属如果想要取钱,必须去办理继承公证书。

  西充县人民法院审理认为,根据《储蓄管理条例》第四十条规定,存款人死亡后,合法继承人为证明自己的身份和有权提取该项存款,应向储蓄机构所在地的公证处申请办理继承权证明书,储蓄机构凭此办理过户或支付手续。因儿子尚未结婚,故作为父母的张易鸣和妻子是儿子的法定继承人。二人有权享有儿子与银行之间形成的合法储蓄合同关系的权利。最终,在法院的调解下,银行同意向张易鸣夫妇支付存款及利息。(记者 陈宇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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