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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400元大打出手 赔了4000元
2014-04-30 10:32:01   来源:   

    因400元道路集资款,张某对前来收款的胡某大打出手,造成胡某身体多处受伤。4月28日,在阆中市人民法院思依法庭的调解下,张某赔偿...
  

  因400元道路集资款,张某对前来收款的胡某大打出手,造成胡某身体多处受伤。4月28日,在阆中市人民法院思依法庭的调解下,张某赔偿胡某4000元,为这起事件画上句号。

  张某所在村发动村民集资修路,因张某长期不在家,400元道路集资款一直未付。2013年12月,张某从外地回家办事,遇到上门“催债”的胡某。一回家就遇上催债,张某心中很不爽,与胡某发生了争执。争执中,张某把胡某推倒在地,致其身体多处受伤。胡某被送往医院治疗,花去医疗费5000余元。

  想到自己70多岁高龄,为帮集体收钱被小辈打伤,胡某咽不下这口气,一纸诉状把张某告上法院。

  思依法庭受理此案后,多次组织原被告进行调解,但张某以各种理由推脱,不想支付医疗费。法庭找到当地村委会一起做工作,双方当事人终于心平气和地坐下来商讨赔偿事宜。

  在法官的调解下,原被告达成一致意见,张某一次性赔偿胡某医疗费4000元,并立即给付道路集资款400元。(邓斌 旷心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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