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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伙砍树受伤 调解获得赔偿
2014-01-08 10:16:32   来源:   

四川在线南充频道讯(张伟)2013年8月份,高坪区龙门街道办居民张某与小龙街道办中坝村村民任某两人约定合伙做树木生意,由任某负责提...
     四川在线南充频道讯(张伟)2013年8月份,高坪区龙门街道办居民张某与小龙街道办中坝村村民任某两人约定合伙做树木生意,由任某负责提供货车、张某负责提供工具,在小龙街道办境内收购树木砍伐后卖给木炭厂获取差价,所得利益平均分配。

    今年10月初,在一次砍伐中,由于操作不当,砍倒的树不慎将在旁拉绳控制倒向的张某脚部砸伤,造成其脚环线性骨折,张某就医后回家休养,期间任某支付其200元药费后再无从过问。张某气不过自己干活时受伤,合伙人竟然躲着自己不见,遂要求任某支付其两千元医疗费,并且朋友都没得做了。然而,昔日的合作伙伴现在却一再推脱。为索要医疗费,随后两个月中,张某多次阻挡任某的车辆,两人产生纠纷并闹到小龙派出所,派出所调解无果后让其到高坪区司法局小龙司法所寻求帮助。

    接到调解申请后,小龙司法所的工作人员对整个事情的来龙去脉进行了调查了解。在查清情况的基础上,于12月25日组织双方当事人调解。工作人员认为,张任两人合伙购买、砍伐树木,约定所得盈利均分,所以在这次合伙生意中,两人的权利义务是同等的。而且,砍伐高大树木属高度危险作业,两人应当共担风险。经过调解,双方达成一致:任某赔付张某医疗费用的百分之五十,张某承诺不再扰乱任某正常生活。

    至此,曾经的朋友握手言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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