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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山女子“恶作剧”拐骗儿童 被判刑
2014-06-09 09:40:55   来源:   

  核心提示:6月5日,从营山县人民法院获悉,该院刑事审判庭日前公开审理了一起构成拐骗儿童案件的恶作剧,判处被告人张婧有期徒刑两年,...

  核心提示:6月5日,从营山县人民法院获悉,该院刑事审判庭日前公开审理了一起构成拐骗儿童案件的“恶作剧”,判处被告人张婧有期徒刑两年,缓刑3年…

  本来只是想气一下他父母,没想到“恶作剧”触犯法律,被判刑。6月5日,笔者从营山县人民法院获悉,该院刑事审判庭日前公开审理了一起构成拐骗儿童案件的“恶作剧”,判处被告人张婧有期徒刑两年,缓刑3年。

  张婧是一名中年妇女,2009年被查出患有乳腺癌,所幸及时进行了手术,但将家中积蓄耗去大半,手术后她变得抑郁。2013年12月的一天,张婧走在大街上,被一辆三轮车撞了,和对方大吵一架。

  几天后,张婧在营山县城一茶馆打完麻准备回家,看到路边有一个哭泣的小孩很眼熟,仔细想想,原来是前几天撞自己的三轮车夫的儿子。张婧气不打一处来,于是便心生一个念头。她拿出随身携带的零食,走到那小孩面前,“你爸爸妈妈让我来接你回家,来,这是阿姨给你买的零食。”小孩信以为真,便牵着张婧的手,跟着上了车。

  张婧把小孩带到南充一朋友家,谎称这是自己的孩子,由于家中有事,让朋友帮忙照顾。离开前,她给孩子买了衣服和玩具。

  张婧认为自己没有打骂孩子,而且对孩子那么好,没有触犯法律,顶多算一个恶作剧。

  收下孩子的第三天,张婧的朋友得知这小孩不是张婧所生,感觉事态严重,便打110报警。警方在当天抓获了张婧,把孩子送回家中。

  前不久,营山县人民法院公开审理此案。庭审中,张婧对自己的行为悔恨不已,表示愿对孩子父母进行赔偿,希望得到被害方的谅解,得到一次改过的机会。营山县人民法院审理认为,张婧的行为已构成拐骗儿童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两年,缓刑3年。(文中人物系化名)(何建良 彭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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