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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山国税局关于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等重点工作落实情况
2015-05-11 16:30:17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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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山国税局关于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等重点工作落实情况的汇报

  根据工作安排,现将营山县国税系统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等重点工作落实情况及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建议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南充市营山县位于四川盆地东北部,介于嘉陵江与渠江流域之间,是川陕革命根据地之一,全县国土面积1633平方千米,辖19个镇、34乡,人口96万。营山县国家税务局现有内设职能科室8个、事业单位1个(信息中心)、直属机构1个(稽查局),下辖税务分局4个。全局现有在职职工107人,其中:研究生3人,本科56人,大专50人,中专及以下4人;注册税务师3人,取得法律职业资格(律师)证书2人,省级征管稽查能手5人,四川省国税系统岗位能手1人。营山县国税局2010年度、2012年度、2013年度荣获南充市国税系统征管质量建设先进单位;连续三年荣获南充市国税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先进单位;2012年下半年被四川省国税局授予“第二批税务廉政文化建设示范单位”称号;2015年纳税服务科被中华妇联总工会授予国家级“巾帼文明岗称号”。

  去年以来,营山县国税系统主动树立新常态思维,积极适应国税工作新常态要求,认真落实总局、省局和南充市局重大决策部署,结合营山国税实际,狠抓工作落实,确保各项工作任务圆满完成。2014年全局组织税收收入10146万元,完成市局下达年计划8700万元的116.6%,同比增长37.4%,增收2764万元,首次跨越了亿元大关,实现了2014年8月份省局崇明局长营山调研时提出的税收工作再上新台阶的希望。2015年一季度,我局共组织税收收入3,656万元,同比增长50.6%,增收1,228万元,完成市局下达计划11,100万元的32.9%;完成县级一般预算收入932万元,同比增长98.6%,增收463万元,实现了税收收入开门红。

  二、重点工作落实情况

  (一)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落实情况

  2014年5月,上级局下发落实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文件后,我局庚即制订了《营山县国家税务局关于落实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实施意见的通知》(营国税发[2014]33号)文件,对相关工作进行安排部署。一是大力做好宣传工作。主动联系当地主流媒体,通过电视台、网络等渠道,广泛进行宣传;在县城繁华地段及主要乡镇悬挂宣传标语;在办税大厅设立专门服务咨询台和咨询服务窗口,并确定了专门咨询工作人员,接待纳税人咨询;组织安排税务人员对小微企业进行走访,倾听纳税人诉求和意见,现场解决纳税人的问题和困难。二是认真优化管理方式。由企业自行判断其是否符合享受所得税税收优惠政策条件,符合条件的,从2014年二季度起,在税收政策优惠期任何纳税期内,直接按新税收优惠政策计算申报纳税,主管税务机关不再要求企业提供其他任何资料和证明。凡不符合所得税优惠享受条件,不给予享受税收优惠的,书面形式告知纳税人不享受的理由,以及相应的处理意见。三是狠抓工作督导落实。在征收期内由政策法规科组织专人驻大厅进行现场审核,在大厅申报的企业必须先通过审核签字后方能申报;通过人工和系统审核相结合的方式对企业的季度预缴申报进行审核,对政策执行不到位的及时督促纠正,确保优惠政策的全面落实。

  经过全局的共同努力,2014年,我县应享受小型微利企业优惠政策9996户,其中:享受增值税税收优惠9886户,减免增值税1203.62万元,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110户,减免企业所得税25.3万元。2015年1-3月,我县应享受小型微利企业优惠政策9042户,其中:享受增值税税收优惠8592户,减免增值税385.92万元,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90户,减免企业所得税13.01万元。

  (二)营改增及增值税发票系统升级版落实情况

  营改增工作试点以来,我局高度重视,相关单位密切配合,确保试点工作平稳有序推进。具体措施:一是认真制定工作方案。我局结合工作实际,成立了营改增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营山县国家税务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工作应急预案》对相关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二是扎实开展相关培训。就有关政策和知识对职工及纳税人进行了认真培训,对“营改增”业务的重点、难点问题进行了详细说明。县局还组织人员开展上门辅导,重点针对纳税申报、发票开具、账务处理等内容进行讲解,与企业财务人员进行“手把手”的培训,“面对面”的交流,帮助企业办税人员规范账务,熟练掌握网上报税、发票开具等涉税操作,并就纳税人反映的涉税问题进行了收集整理。三是深入开展政策宣传。不仅注重宣传内容的“需求性”、载体的“多元性”,还注意加强“针对性”,依托办税服务厅公告栏、电子显示屏等设施,及时将试点相关政策进行公示。对纳税人关心的疑难问题进行归纳汇总,印制成宣传资料,免费供纳税人参阅。截至目前,我局纳入营改增业户共141户,2014年共入库增值税622.35万元;2015年1-3月共入库增值税238.25万元。

  为确保增值税发票系统升级版顺利推行,我局将该项工作作为重点工作来抓,多措并举确保推行工作落到实处。具体做法:一是加强统筹部署。及时召开专题会议,对推行工作进行统一安署,制定了工作实施方案,并及时成立了工作领导小组。二是加强宣传推广。通过实地走访、办税服务厅LED显示屏、门户网站、税企QQ群等多渠道进行宣传,提升纳税人的认知和了解;在办税服务厅进行温馨提示,让纳税人了解增值税发票系统升级版的功能和方便之处,帮助纳税人熟知操作流程,减少推行阻力。三是加强协调监督。积极帮助纳税人同两家软件运营商进行沟通,确保软件购买、安装、维护无缝衔接;详细告知纳税人购买税控设备可全额抵扣政策、自主选择服务商的权利,强化对服务单位的监管,严防在收费、强制搭售相关器材等问题上违规;对纳税人进行回访,收集整理意见建议,及时督促整改,确保工作优质高效推进。截至2015年3月底,我县共推行增值税发票系统升级版共6户。

  (三)出口退税管理规范落实情况

  出口退税涉及到企业的切身利益,为更好地为企业提供优质服务,我局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狠抓落实: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按照市局《转发总局关于抓好〈全国税务机关出口退(免)税管理工作规范(1.0版)〉落实工作的通知》的要求,县局及时安排部署,明确具体工作要求,并于3月24日召开了《全国税务机关出口退(免)税管理工作规范1.0版》培训会。二是严格岗责分工。严格按照《退税规范》中人员岗位设置的要求和制约监督机制,对县局出口退税各管理岗位重新进行定岗定责,从出口退税申报受理、审核、审批、退库等环节,分解落实责任,确保岗位设置规范、岗位职责明晰。三是做好政策宣传。通过办税服务厅显示屏,门户网站、微博,发放宣传资料等形式,向全县纳税人开展《退税规范》宣传,争取社会各界的理解与支持,确保政策顺利推行。

  (四)纳税服务规范落实情况

  国家税务总局下发《全国县级税务机关纳税服务规范》(简称《规范》)后,我局快速响应、周密部署,全力确保《规范》顺利落地。一是快速启动,组织到位。自上级部署纳税服务规范试行工作以来,我局迅速召开专题工作会议,成立《规范》试行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了工作内容、实施时间、工作步骤、落地措施、责任部门和责任人。二是动员培训、思想到位。《规范》(1.0版)、省局《征管服务规范化标准化操作规程》、《规范》(2.0版)下发后,我局都在第一时间组织印刷发放,确保了业务部门干部职工人手一本;2014年10月和2015年3月先后开展了《规范》(1.0版)、《规范》(2.0)版的大班讲学,深入讲解《规范》具体标准和操作流程。三是梳理自查、准备到位。调整办税服务厅工作流程、办理时限和管理模式,确保前后台衔接;对纳入《规范》未达到基本县级规范的要求即时落实,对优于《规范》的不修改不调整,对《规范》未纳入的事项按照“流程更优、环节更简、耗时更短、效果更佳”原则提出优化建议。四是通力合作、落实到位。办税流程全面对接总局《规范》与省局“两化”规程,优化办税服务厅内外环境,为纳税人营造了舒适的办税环境;在办税服务厅前台安装了UPS延时供电系统,解决了因突然停电可能造成的业务中断问题;实行县局领导值班制、中层干部轮岗导税制度和大学生公务员“预备役”值班制;部门协作已形成常态,每月申报高峰期时均有政策法规科、征收管理科业务骨干在办税服务厅为纳税人提供涉税辅导。现全局上下已形成以信息中心提供技术支撑、办公室给予后勤保障、人事教育科等提供预备人员、各业务部门全力协作确保《规范》运行的良好局面。

  (五)便民办税春风行动落实情况

  按照总局、省局、市局的安排部署,我局以贴近纳税人需求为切入点,以解决纳税人反映强烈的问题为突破口,深入开展“便民办税春风行动”。一是征纳沟通更“畅”。认真开展“当一天企业办税人员、当一天税官、当一天科长”“三个一”换位体验活动;先后就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电信业营改增、汽车销售业评估、贯彻落实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等组织了有针对性的纳税人专题培训会;在办税大厅设立税法宣传超市,并联合邮政、车站开展税法宣传,印制税法宣传资料,及时将群众最关心的税务登记、发票代开、营改增等详实内容和最新的税收政策法规送到群众手中。二是办税速度更“快”。通过对纳税服务、税收征管事项进行“大排查”,取消简并冗繁程序32项,推出便民办税措施13项;推行网上办税,扩大通用文书报表使用范围,规范涉税文书报表格式,切实提高办税速度和效率,切实为纳税人减负;认真落实办税公开、首问问责、一次性告知、绿色通道等制度,让纳税人感受到实实在在的变化。三是服务质量更“好”。厘清税收执法权力事项,公开税收执法权力目录73项,编制税收执法流程,实施税收执法权力清单制度,主动接受社会监督;根据大走访梳理出纳税人意见和建议6类36项具体工作任务,逐一对照落实到分管领导和部门,明确整改时间并立行立改,目前已整改完毕。

  (六)涉税中介监督落实情况

  在涉税中介的监督管理工作中,我局切实加强行业监管,促进涉税中介机构健康发展。一是做好监督。通过走访纳税人,了解税务代理机构是否合法执业,是否违规收取费用;通过到所辖的四川华瑞税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营山分公司实地调查,了解税务代理机构的经营业务开展情况。二是做好自查。经过自查,我局不存在把税款征收权、税收管理权、税务稽查权、税务行政处罚权等行政行为委托四川华瑞税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营山分公司代理的情况;未有税务机构和税务人员在四川华瑞税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营山分公司兼职和参予分红或获取报酬。通过严密监督,四川华瑞税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营山分公司依照税收法律法规从事税务代理,严格按照川价费〔2003〕222号及南市物费字〔2003〕292号文件执行,未发现违规收费现象。

  (七)国地税合作落实情况

  2015年年初南充市国税局、南充市地税局确定在营山推行国地税联合办税试点工作,我局与县地税局领导高度重视,成立了国地税联合办税领导小组并下设办公室,拟定了《营山县国家税务局 地方税务局实施联合办税工作方案》和《营山县国务税务局 地方税务局联合共建办税服务大厅实施方案》,经国地税相关部门多次对方案进行讨论、修改、磋商,最终确定十大合作项目(联合共建办税服务厅、联合优化纳税服务、联合办理税务登记、联合评定纳税信用等级、联合开展行业税收管理、联合开展风险防控、联合开展纳税评估、联合实施稽查选案、联合实施进户检查、联合开展纳税人权益保护工作)、四项保障机制(组织领导机制、合作联系机制、合作管理机制、信息交换机制),并尽快启动了相关工作。3月26日国地税互派人员进驻办税大厅正式运行并成功开出的第一组税票。在具体工作的开展中,已经推进十大合作项目中的六项。一是联合共建办税服务厅。对国、地税局县城的两个办税服务厅进行合理改造,建设成两个联合办税厅,以“一窗双人、独立征收”形式为基础,各设4个联合办税窗口,互派工作人员,实现了纳税人“进一家门、办两家事”。在国地税办税大厅、政务中心都确定了首席联络员,定期交流联系涉税事项信息。二是联合优化纳税服务。联合成立“纳税人学堂”,分行业、分区域定期开展培训、辅导等工作;2013年12月16日,联合开展小规模纳税人税收优惠政策及纳税申报培训,重点对最新的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新版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申报表填写等内容进行了详细的讲解;4月1日,在绥山广场联合启动税法宣传月,并联合开展了“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宣传周”活动,共同筹资1.5万元印制税法宣传系列资料28种28000份,分别在在办税服务厅免费发放。三是联合办理税务登记。按照“在国地税任意一个窗口受理、纳税人报送一套资料、税务机关发放一份税务登记证件、证件会印、编制同一纳税人识别号、违章行为一次处罚”的办理模式,联合开展新办登记、变更登记、补办税务登记证等业务,实现纳税人办理税务登记“一户一证”、“一证两章”。四是联合评定纳税信用等级。根据国家税务总局《纳税信用等级评定管理试行办法》的相关规定,四川营山五四机械有限责任公司等7户纳税人被评为2014年度国地税共管纳税信用等级A级纳税人,公示已发布至国税门户网站、行业内网以及国、地税办税服务厅,标志着我县国、地税联合评定纳税信用等级工作初步完成。五是联合开展行业税收管理。1月初,国地税联合在县城开展个体双定户典型调查;1月28日,正式启动联合定税工作机制,对县城个体工商户定额进行评定,国税个体双定户定额3万以上由原来156户的基础上增加64户,达到220户,地税双定户定额2万元以上由原来557户的基础上增加91户,达到648户;3月份,联合开展了对建材市场专项治理。六是联合实施稽查选案。3月10日,我局主持召开了2015年度第一次营山县国、地税联合稽查联席会,拟定联合办案工作制度,确立按季召开联席会议,定期或即时交换可疑发票和检查成果等信息,协商确定调查对象,努力提高选案的准确率。现已确定在二季度对3户业户实施联合稽查。

  截止4月13日,国地税联合办税总计办理各项业务11765笔,入库税款824.39万元。其中在国税服务大厅共计受理纳税申报、代开发票及其他业务11561笔,征收税款620.63万元:国税接收申报信息9631条,代开发票1152份,发票配售462次,办理其他业务34户,入库税款547.67万元;地税受理纳税申报63笔,代开发票69笔,办理国税发票代开涉及地税业务150笔,入库税款72.97万元。国税驻地税服务大厅受理纳税申报45笔,代开发票107笔,办理其他业务52笔,入库税款203.76万元。下一步,国地税双方将在巩固深化已经开展的六项合作的基础上,进一步推进联合开展风险防控、联合开展纳税评估、联合实施进户检查、联合开展纳税人权益保护等四项重点工作,继续拓展延伸国地税合作领域。

  (八)绩效管理落实情况

  自2014年绩效管理工作全面开展以来,我局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实施,绩效管理工作也取得了一定成效。一是强化组织领导,认真统筹谋划。成立绩效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并安排专人负责全局的绩效管理工作;根据市局绩效考评指标2.0版和3.0版,分别制定了营山国税绩效考评指标2.0版和3.0版,并认真做好指标导入和后续考核工作;根据市局工作安排,完成了个人绩效档案相关资料的建立完善工作。二是统筹安排,多项措施做好绩效管理工作。本着“重点突破”的原则,针对全局阶段性工作重点,适时对绩效考核标准进行修订。在绩效2.0版中,根据《全国县级税务机关纳税服务规范》有关绩效管理工作要求,我们及时在“改革发展”类“便民春风行动”的三级指标“纳税服务规范”下,新增了具体的考评标准及相关要求。在绩效3.0版的机关个性指标中,新增了作风督察指标,要求监察室、人教科、办公室、机关党办分别牵头负责2015年一、二、三、四季度的作风督察工作。三是细化岗位责任,不断查缺补漏。把绩效管理与日常工作紧密结合,通过绩效管理倒逼税收工作改进和提质增效。我局要求各部门对照绩效管理考核指标把各项工作任务进行分解,明晰岗位职责,找准工作(时间)节点,加强过程管理,并及时查缺补漏。 2014年我局获得了省级体育先进单位、省级巾帼文明示范岗荣誉称号,被省局采用信息、微博在7条以上;2015年截至目前,我局获得了国家级巾帼文明岗和省级无吸烟单位荣誉称号,被省局采用信息2条。这些都获得了市局的加分,也使我局在全市的绩效考核中获得了比较优势。

  (九)“巩固深化拓展”活动落实情况

  自“巩固深化拓展”活动开展以来,我局高度重视,认真开展各项活动。一是认真制定活动方案。我局按照上级的工作要求,结合营山国税工作实际,制定了《营山县国税系统作风建设“巩固深化拓展”主题活动及开展庸懒散浮拖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方案明确了作风建设“巩固深化拓展”主题活动由县局办公室主要负责办理,县局群教办、党办、人事教育科协办。二是切实开展群教活动“回头看”。对照教育实践活动中查摆出的问题,特别是纳税人和基层分局税务干部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结合作风建设“巩固深化拓展”主题活动,扎实开展了局领导班子“回头看”、基层党组织“回头看”、开展党员干部“回头看”。建立了整改台账,整改一项、销号一项。三是抓好慵懒散浮拖专项治理。我局实行明察暗访工作责任制,经局务会明确,监察室、人教科、办公室、机关党办分别牵头负责2015年一、二、三、四季度明察暗访。每次抽查后,都要形成《营山县国税局机关行政效能建设工作通报》,在县局行业网公示,对检查中发现存在问题的单位和个人,按照相关规章制度予以相应惩处。四是积极参加县委组织的“三当”、“双报”活动。我局每位班子成员都在帮扶联系的带河乡马包村开展了三当活动,给孤寡老人当“儿女”、给留守儿童当“父母”、给困难群众当“亲戚”,让帮扶工作真正落到实处。全局党员积极参与到社区双报的活动,带头服务社区。

  在群教活动中列出的县局党组16项需要整改的内容,截止2014年12月底,已全部整改落实到位。县局党组广泛搜集和征求的意见建议,结合县局工作实际,经过仔细的梳理和论证,在完善反对“四风”方面修订制度9项、废止制度3项、新建制度6项,现已全面完成。

  (十)津补贴规范落实情况

  我局严肃财经纪律,严格执行税务总局下达的规范津贴补贴标准和各项工作要求,召开了专题会议研究部署规范津贴补贴工作。一是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以县局局长为组长的规范津贴补贴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县的规范津贴补贴工作。县局召开了党组会议和中层以上干部会议,研究了我局的规范津贴补贴工作,对我局规范津贴补贴工作提出了相关要求。二是认真分析形势,形成工作预案。通过测算,本次规范津贴补贴工作后,我局职工收入构成将有所变化,一定时期内易引发一定的内部矛盾。针对这一情况,根据党组会上预判,我局制定了应对预案,明确了各部门职责,对各类突发事件做出了预判并提出了处理方法。三是吃透政策,认真测算。在接到市局的规范津贴补贴执行标准的通知后,县局领导高度重视,指定人事教育科、财务科有关人员对通知和执行标准进行比对研究,结合我局人员结构实际,仔细推敲每一个政策盲点,向市局和县上请示了解相关政策,对照相应的执行标准认真测算,确保政策执行到位。四是强化审核,组织实施。每个月职工工资都是经过相关人员初核、部门负责人审核、财务科把关、分管领导终核后才予以正式打卡发放,确保工资执行数据准确。

  (十一)规范婚丧喜庆事项落实情况

  县局党组高度重视规范婚丧喜庆事项,多次在会议上着重强调,严格执纪又耐心解释,确保我局干部职工在婚丧喜庆事项上不出事。一是加强学习。将中共南充市委办公室 南充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严格规范干部职工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的暂行规定》的通知挂县局行业网,要求各单位认真组织学习通知要求和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二是带头示范。2014年至今,县局党组成员和中层干部未出现一起操办婚丧喜庆事项。三是规定落地。2014年我局干部职工共5人举办婚丧喜庆事宜,2015年1-3月我局干部职工共4人举办婚庆喜事,以上同志在事宜办理过程中,都按规定事前15日在县局监察室履行备案手续,填写《干部职工操办婚事及其他喜庆事宜备案表》,事后10日内填写《干部职工操办有关事宜情况报告表》,报所在单位签署意见后按程序报告。四是加强监督。县局纪检监察部门组织开展对我局干部职工报告情况的抽查核实,未发现有不报、瞒报、虚假报告以及违反八项规定大操大办的情况。

  三、存在的问题和建议

  (一)增值税发票系统升级版落实方面。

  根据纳税人反映,目前开具增值税发票的机器有时不稳定,开具发票的流程也不够顺畅,经常出现错误,开不出发票。纳税人在联系服务商寻求指导时,服务商要求进行网上远程操控,纳税人担心电脑内个人其他信息泄露。

  建议:业务部门加强对使用系统的纳税人业务辅导,使之真正掌握操作流程。加强对服务商的监管,督促其与纳税人做好沟通,根据纳税人的需求,尽量做到上门指导。

  (二)国地税合作方面

  联合办证后开业、变更登记可以顺利进行,但违法违章事项登记处理与征管(执法)系统考核的衔接存在问题。例如:某纳税人逾期登记,按照联合办证要求由一方进行处罚,另一方不再进行处罚,但执法考核系统却作为执法过错行为,对税务登记人员进行执法追究。

  建议:是否可由省国税局联系省地税局,联合开发违法违章查询模块,对双方违法违章处理信息进行同步监控,一方面促进国地税处罚信息同步、共享;另一方面据此完善征管(执法)系统考核。

  (三)绩效管理方面

  一是接受系统培训较少。理论性的培训较多,而具体操作性的培训较少。二是绩效系统不稳定,比如指标定责的时候,中途的时候系统闪退,提示重新登录。

  建议:增加绩效具体操作的培训次数,在培训中多讲一些交流实践的经验;上级局加强技术指导,保持绩效管理系统的稳定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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