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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将廉政工作寓于税务文化
2015-11-05 17:19:10   来源:   

  反腐倡廉是一项系统性工程,不廉现象的滋生与其所处的社会文化环境密切相关。久旷之屋,必生魍魉。若是反腐倡廉的社会文化基础薄弱,廉...
  反腐倡廉是一项系统性工程,不廉现象的滋生与其所处的社会文化环境密切相关。“久旷之屋,必生魍魉”。若是反腐倡廉的社会文化基础薄弱,廉政工作不能融入良好的社会文化,则必然遭到不良文化侵蚀,反腐工作则只能治标不治本。总局正在大力张扬税务文化,其目的就是以正能量的文化占领阵地,防止不良文化入侵。党风廉政工作应以此为契机,自觉融入到税务文化建设之中,形成一种独特的税务文化,即税务廉政文化,让税务干部的廉政行为变成一种自觉,从根源上杜绝不廉行为。

  一、廉政工作与税务文化的关系

  (一)税务文化的内涵。文化是指一个国家或民族的历史、地理、风土人情、传统习俗、生活方式、文学艺术、行为规范、思维方式、价值观念等。具体到税务文化而言,是指税务机关在长期的税收实践活动中积累的各种物质形式、行为规范、管理制度、价值观念、职业道德等的总和,包括物质体系、行为体系、制度体系和精神体系四个层面。物质体系是指反映税收实践活动的各种物质形式的总和,如税服、办税服务场所、税务工作器具、单证等;税务行为体系是指税务干部在税收工作中言行举止总和;税务制度体系是指税收工作中形成的一系列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总和,如税收征管法、税务机关工作规则、税收管理员制度等;税务精神体系是指治税理念、价值观念、道德情操等的总和。从根本上讲,税务文化是全体税务干部共有的价值体系;从表层和感官的角度讲,则是指税务干部做事的习惯方式。

  (二)税务文化的特点。一是政治性。税务部门作为执法部门,代表国家意志和国家利益,在执行公务时必须严格遵照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符合依法治税要求,维护党和政府的良好形象。二是行业性。税务机关作为国家重要职能部门,担负组织税收收入和服务经济建设的重任,其工作人员需要经常与纳税人、与金钱打交道,必须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过硬的工作作风。三是地域性。税务文化建设与地方文化建设密不可分。四是针对性。不同单位的人员结构状况不同,展现的文化也不尽相同。五是时代性。税务文化建设既体现税务传统文化,又应当与时代发展同步,需要不断吸收借鉴其他部门、行业文化建设的经验,以及国外先进的税务文化。六是创新性。税务文化建设必须保持旺盛的活力,与时俱进,体现时代前进方向。

  (三)廉政工作与税务文化的有机结合。如前所述,税务文化作为一种价值导向和精神载体,在提高税务机关依法治税、优化服务和维系稳定等方面发挥着愈来愈重要的作用。勤政廉政是税务干部的基本行为准则之一,作为基层国税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办税办事时应当公道正派、公正透明、诚实守信、廉洁高效。但是基层国税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主要接触对象是纳税人,容易受到不良风气的侵蚀,税务机关必须加强党风廉政建设。随着党风廉政建设的深入,就必然与税务文化相结合,进而形成关于廉政方面的思想理念、思想道德、精神品位、生活观念、价值观念和行为规范,也就是独特的税务文化,这种独特的税务文化就是税务廉政文化。税务廉政文化可以帮助税务干部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中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一是导向作用。税务廉政文化一旦形成,其所包含的精神理念、价值观、道德准则,就会在全系统传播,促进税务干部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树好外部形象,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顺利开展营造良好氛围。二是凝聚作用。税务廉政文化能够促使全体税务干部在同一种良好的文化氛围中得到教化、培养,形成强大的向心力,增强自律意识和拒腐防变能力。三是警示作用。税务廉政文化的反面事例对腐败思想和行为进行鞭挞,可以警示、教育税务干部,震慑违规行为,遏制腐败问题的发生。四是约束作用。税务廉政文化表现出的价值取向和道德规范有助于税务干部自觉控制和纠正自己的行为偏差;而各种规章制度作为税务廉政文化的又一种表现形式,具有权威性和强制性,可以外在约束税务干部的行为。

  二、廉政建设融入税务文化存在的问题

  党的十八以来,反腐倡廉工作得到了前所未有的重视,廉政工作受到了全党、全社会关注,弘扬正能量的廉政文化理应成为一种强势文化。但是,反腐败斗争的形势仍然比较严峻,税务系统不时暴露出一些不廉问题,廉政工作与税务文化还有待进一步结合,特别是一些不良的段子文化、网络文化在或多或少地冲击着廉政工作,造成了廉政文化建设滞后于廉政工作。

  (一)认识问题。许多人对廉政建设的认识不足,他们也觉得不廉行为理应受到惩处,但大多数人都赞同严刑峻法,认为只要存在腐败行为,就应该杀一儆百,从心里上对有犯罪倾向的人起到震慑作用,从源头上达到遏制腐败的目的。但是从历史上的反面教材来看,古代的一些反腐惩处不可谓不重,用刑不可谓不严,但仍然有人“前赴后继”。这说明“严刑峻法”无法从根源上遏制腐败,因为违法犯罪分子已在思想上存在错误的价值观和人生观,他们都抱有侥幸心理,轻信能够逃避追责。反腐倡廉工作需要“润物细无声”,这话道出了文化的重要作用。只有通过廉政文化熏陶,从根源上解决人们对廉政行为的认识,也自然容易实现反腐倡廉的终极目的。

  (二)意识问题。税务机关以组织收入为中心,以税收征管为主业,其余工作都要求为征管主业服好务,这本身没有错。但是随着征管改革的进程日益加快,基层部门忙于抓好税收征管,往往忽略了意识形态建设。甚至有些人认为只要主业抓上去了,其他工作自然就能跟着上去,因而造成廉政工作从属于其他工作,廉政工作所表现出来的税务文化建设更是可有可无,往往局限于上级安排,有任务就抓,完成后就终止,没有持续下去。

  (三)方法问题。这几年廉政建设的力度在不断加大,但它在整个税务工作中仍然处于从属地位,而处于意识形态的税务廉政文化在整个文化领域同样没有占据到主流位置,甚至造成了廉政工作就是税务廉政文化的错误认识。不少人认为抓廉政工作就是写写文章、刷刷标语,而廉政文化建设也同样是写写文章、刷刷标语。他们忽略了廉政文化是因廉政工作而形成,又能够反过来促进廉政工作的开展,实际就是混淆了物质与意识的关系。此外,除廉政文化外,税务文化实际还包括法制文化、精神文明等其他文化,三种文化本来可以相辅相承、相互促进,但由于各自的主抓部门不同,三者未能有效结合,造成有限的人力、物力资源浪费。

  (四)参与问题。反腐倡廉与每位税务干部都息息相关,所有税务干部都应该成为廉政文化的主体。但是不少人认为只要自己不腐败就行了,别人腐不腐与自己没有多大关系。甚至有人认为廉政建设就是监察室的事情,因此税务廉政文化建设同样与监察室有关。但若是没有广大税务干部的参与,廉政文化实际成了无源之水、无本之木,一些好的意识难以形成全系统内共同遵守的行为规范。

  三、廉政工作融入税务文化的对策和途径

  反腐斗争永远在路上,税务干部既要彻底丢掉高压反腐“一阵风”的幻想,又要抛弃那种认为反腐与己无关的错误想法。作为基层税务机关,要确保干部的政治安全,就必须将廉政工作融入税务文化,形成具有特色、亮点的税务廉政文化品牌。

  (一)抓警示教育,触动干部心灵。文化即是“以文化人”,通过正面的“文”来教育和感化群众。警示教育实际就起“以文化人”的作用,它可以解决不愿为、不想为的问题。教育相对其他反腐手段,虽然约束力相对较弱,但其影响面更大,可以促使干部群众自发自觉地遵守有关规定。有不廉思想的人大多心存侥幸,但另一方面他们也并非十恶不赦,他们同样存在感恩之心,同样有亲情友情,同样懂得尊重自己的生存权力。若是教育得当,他们则会遵守法纪法规,确保自己的人身自由,也就达到了教育的目的。在进行廉政警示教育时,要有针对性、系统性、有效性,要按照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三清”和严以修身、严以用权、严以律已“三严”、谋事要实、创业要实、做人要实“三实”的要求,以案说法,震撼大家的心灵。教育还要根据形势发展,根据具体的情况,特别是掌握好、掌控好干部的状态,使我们的干部自觉做到不愿为、不想为。

  (二)抓法纪学习,坚持制度保廉。大家或许知道哪些事不能为,但是有些细节并不完全清楚,甚至想当然地认为没有违规,稍有不慎就有可能逾越红线。如省内某原处级干部被行贿者强行塞给20万元,当事人一直纠结于怎样退还贿款,尽管他没有动用贿款,后来还全部退还了贿款,但因贿款退还不及时,仍然按受贿罪论处。这位处级干部知道受贿属于违法犯罪行为,但在违法犯罪的界限上,他没有掌握法律精神,教训沉痛而惨重。我们学习法律法规主要是为了解决不能腐的问题,必须学实学透,弄清细节。另外,这几年国税系统在开展工作标准化建设,操作规范里面都有很好的提示,各岗位的风险点在哪里,有关规章制度有什么要求,一目了然。不按新规程办事,仍执行老方法,也容易引发廉政风险。因此我们必须学好党章和党纪国法、学好税收法规,学好各项操作规范,善于用法律法规来保护自己。也只有学法、懂法、守法、护法、执法,依纪依法依规办事,为税清廉,才能真正把税收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确保自身的人身安全。

  (三)抓纪律建设,做到赏罚分明。高度的组织纪律性是一个单位干好工作的重要保证,与严明纪律有关的是保持正常的工作秩序。让工作秩序在工作人员心中形成一个固有概念,也是单位文化建设的最终目的。将赏罚作为教育手段,而不仅仅是惩治手段,让干部明白真正提倡什么、反对什么,慢慢地,习惯成自然。行为的变化会引起思想和情感方面的积极变化。惩诫要本着治病求救人的目的,指明错误事实,分析其危害和影响,达到教育人的目的。与此同时,我们还应做好案件的归类整理工作,这也是廉政文化建设的重要内容之一。违法案件中的典型事例,还可以用来加强延伸管理,即要求大家对违规案件触类旁通,以实现“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目的。

  (四)抓工作创新,打造特色品牌。要巩固好反腐倡廉的成效,不仅在于查办好案子,还在于有效预防干部的不廉行为,确保干部职工的政治安全。我们应结合省局开展的税务廉政文化示范单位建设工作,充分开动脑筋,广开思路,积极进取,抓好廉政教育创新、制度创新、科技创新、板块联动办案创新等工作机制,切实打造出符合自身的特色品牌。(郑咏春 李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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