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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山县法院公审职务犯罪案件 现场开展警示教育
2016-05-27 09:51:42   来源:四川经济日报   

  四川经济日报南充讯 (唐海奎 记者 李阳) 近日,营山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营山县青山乡原乡长阳某某、原党委书记吴某某等四人涉嫌贪污罪一案。全县各乡镇党委书记、各部门主要负责人旁听案件庭审,现场接受警示教育,部分检察机关干警和县纪委干部观摩了庭审。

  营山县人民法院对该案高度重视,确定由党组副书记、副院长刘仁昊担任审判长,与审判员何书全、杨剑琼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先后3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安保、提押、值庭工作预案。因被告人和旁听人员较多,为保证庭审公正、高效进行,合议庭于5月17日组织公诉人、四被告人及其辩护人召开庭前会议,就案件管辖、是否申请回避、有无新的证据、是否申请排除非法证据、有无出庭证人等与审判有关的问题听取了意见。

  在当天的庭审中,旁听人员表情凝重肃穆,法官按拟定庭审大纲有条不紊地主持庭审,公诉机关就四被告人涉嫌贪污的事实逐一举证,控辩双方围绕减轻、从轻、有无自首等情节进行了激烈辩论。由于案情复杂、证据较多,在四被告人陈述最后意见后,审判长宣布休庭,择期对该案宣判。

  近年来,营山县人民法院充分发挥庭审教育作用,积极选取典型职务犯罪案件,与县纪委共同搭建反腐倡廉平台,把职务犯罪庭审作为反腐倡廉教育的重要课堂,切实增强党员干部的廉洁从政意识,取得了较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2016-05-27 第08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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