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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南充西充县人民法院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犯罪 涉案金额1.47亿余元
2021-11-27 10:09:00   来源:中国城市网   

  11月25日上午,四川省南充市西充县人民法院“2021年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犯罪专项工作新闻发布会”在西充县人民法院举行。会上,西充县人民法院通报了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犯罪专项工作情况并回答了记者提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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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发布会现场

  据了解,近年来,随着手机、互联网等通讯工具的迅速普及,犯罪分子利用手机短信、电话和互联网等通信手段实施的电信诈骗犯罪活动日益猖獗,呈现发案率高、犯罪跨境远程控制、作案手段花样繁多、诈骗手法逐步升级、受骗群体广泛等特点,已经严重影响到社会的稳定和人民群众的安全感。作为审判机关,西充县人民法院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目标,从维护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出发,深入践行“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充分发挥自身审判职能作用,积极开展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犯罪专项行动。成立专项审判团队,安排办案骨干依法从重从快审理相关案件。依法综合认定境外证据,准确区分被告人犯罪地位,全面从严惩处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妨害信用卡管理、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及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等上下游关联犯罪,用足用好财产刑,加大经济惩罚力度,最大限度剥夺再犯能力,确保对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实施全链条、全方位打击,切实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公平正义。专项工作开展以来,共受理电信诈骗犯罪案件6件69人,涉案金额1.47亿余元。已审结电信诈骗犯罪案件4件27人,涉及受害群众78人、金额825.9万余元。在已审结案件中,27名被告依法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至有期徒刑十三年六个月不等,共计处以罚金265万元。

  此外,西充县人民法院还通报了三起电信诈骗典型案例。利用虚假炒股平台实施诈骗案,被告人雷某等11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境外利用互联网手段,通过推荐虚假炒股平台,诱骗股民在APP内入金后在该APP内炒股,然后用后台操控人为控制的方式,骗取不特定的多人财物,共计骗取被害人财物161万元,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构成诈骗罪。分别判处雷某、胡某有期徒刑十年,并处罚金20万元;其余各被告人有期徒刑六年至三年三个月不等,并处罚金10万元。利用“珍爱网”等交友软件诈骗案,被告人贾某等八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伙同他人组织数十名人员赴境外,利用电信网络技术手段,骗取不特定多数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应当依法惩处。依法判处各被告人有期徒刑十年至三年不等的刑罚,并处20万元至5万元不等的罚金。投资车位返利诈骗案,被告人詹某等杜撰车位投资项目,诱导受害人投入,共诈骗四川、山东、安徽等地55户受害人财物达403万余元,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应当依法惩处。依法判处各被告有期徒刑十三年至八年不等的刑期,并处15万至10万元不等的罚金。(李庆 向小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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