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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充:逗硬了!驾乘人员不系安全带罚款50元
2021-12-02 09:40:35   来源:南充晚报   

  12月1日,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直属一大队在辖区内设置了多个交通乱象行为专项整治点,对不按规定系安全带的机动车驾驶员和乘客都受到了处罚。

乘车人员未系安全带接受处罚记者直击乘客不系安全带遭罚50元

  12月1日下午,记者在市滨江大道与外小北街交界处看到,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直属一大队的交警在对机动车司机和乘客不按规定系安全带的违法行为进行整治。

  “师傅,请把车靠边停放,接受检查。”交警拦下一辆机动车,经检查,该车副驾驶的乘坐人员存在不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违法行为。乘客下车后,交警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对该乘客罚款50元,并开具了处罚决定书。

  据现场交警介绍,目前,该大队设置了多个整治点持续开展对交通乱象行为的整治,当日主要整治的是机动车司机和乘客不按规定系安全带,截至下午4点,一共处罚了6起。惨痛教训弹离座位酿悲剧

  交警支队直属一大队副大队长李强告诉记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机动车行驶时,驾驶人、乘坐人员应当按规定使用安全带,机动车驾驶人违反相关规定,处警告或者罚款。根据四川省《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办法规定,机动车行驶时,驾驶人、乘坐人员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处50元罚款。

  “有些市民对于机动车的乘客也要系安全带表示不理解。”李强在接受采访时说,为了保障广大司机和乘客的乘车安全,国家相关规定都要求系安全带,希望广大市民能够积极配合。近期,就发生了一起副驾驶乘坐人没有系安全带,车辆发生交通事故,导致副驾驶的乘客抢救无效而死亡的案件。前不久一次事故,一辆客车侧翻,全体乘客因未系安全带被弹离座位,大部分人员受伤。仅驾驶人一人系了安全带,稳稳地坐在座椅上未受伤。李强呼吁广大市民能够重视系安全带的问题,无论小汽车还是大客车,无论坐在前排还是后排,只要车在路上行驶,车上人员就必须系好安全带。交警提醒安全带要从腰上胸前经过

  交警提醒市民,法律条款明确说明“按规定使用安全带”,不是只“使用安全带”,还要正确使用安全带。个别驾乘人员为了图方便或躲避电子警察抓拍,先把安全带安全卡在座位卡扣内,或者直接把安全带的斜带拉过来套在胸前,这样看似系了安全带,但是无法起到保护作用。一旦发生急刹车,驾乘人员不但会被甩出车外,斜拉的那根安全带还有可能因位置过高,导致安全带勒死人或者切断大动脉失血过多死亡。

  据交警介绍,一般车辆上的安全带都是三点式安全带(即安全带要从腰上、胸前经过),在系安全带时下边的横带要经过腰部,上边的斜带要经过胸口,然后安全带扣要完全卡在座位旁边的卡扣内;同时确保安全带锁扣已经扣好且没有损坏,不要让安全带压在坚硬、易碎的物体上;后排的儿童不要使用成人安全带,应使用儿童安全座椅。(记者 韩顺顺 文/图)

  (原标题:逗硬了!驾乘人员不系安全带罚款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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