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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年春节 南充主城区7类公共场所禁燃烟花爆竹
2014-01-07 09:47:45   来源:   

南充主城区加油站、液化气站以及车站、码头、党政机关办公场所、影剧院、图书馆、商场、公园、集贸市场等公共场所或人口密集场所在马年春节...

南充主城区加油站、液化气站以及车站、码头、党政机关办公场所、影剧院、图书馆、商场、公园、集贸市场等公共场所或人口密集场所在马年春节期间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记者昨日从市公安、城管、安监等部门获悉,随着春节的临近,为了保证安全,马年春节期间,全市烟花爆竹零售店将控制在2000家以内,主城区烟花爆竹零售店减至200家以下。城管、安监等部门执法人员表示,春节期间将加强严查,凡是违规销售和燃放烟花爆竹者,都将进行严厉处罚。

  根据要求,在马年春节期间,市城区7类公共场所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这7类场所除了加油站、液化气站等生产储存易燃易爆物品场所属于烟花爆竹禁放区域外,还包括党政机关办公场所,车站、码头、机场、城市主次干道以及铁路安全保护区,影剧院、图书馆、商场、公园、集贸市场等公共场所或人口密集场所,医院、敬老院、幼儿园、大中小学校等教学科研单位宿舍、办公科研场所,输变电站、重要军事设施、文物保护等重点保卫单位,山林苗圃、风景名胜区、重要物资仓库等重点消防安全单位。“春节到来之前,将对全市所有销售和库存以及允许燃放烟花爆竹的地点逐一进行排查,以消除安全隐患。”市公安、城管、安监等部门执法人员介绍说。

  中小学1月20日开始放寒假,顺庆区城管执法分局特别提醒说,无论是平时还是春节期间,主城区都禁止燃放“孔明灯”,凡违反规定者,将由城管、公安、安监等部门依法查处。对因燃放“孔明灯”造成事故的,将由警方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李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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