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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省普通高校招生9月22日至26日专科补录
2014-08-28 08:48:16   来源:   

  省教育考试院昨日发布消息称,为帮助今年高职(专科)层次新生报到流失率较高的普通高校圆满完成招生计划,经省招考委录取领导小组研究,...

  省教育考试院昨日发布消息称,为帮助今年高职(专科)层次新生报到流失率较高的普通高校圆满完成招生计划,经省招考委录取领导小组研究,决定于9月22日至9月26日进行专科层次院校招生补录。普通类投档和学校审录时间为:专科第一批院校和对口高职9月23日—9月24日10时,专科第二批院校9月25日—9月26日10时,艺体类专科9月22日。

  据了解,本次补录院校为新生报到流失率较高的省内高校专科层次(含艺体专科及对口高职)和在四川省完成招生计划缺口大的个别外省专科层次高等院校(需经其主管部门批准)。省教育考试院将于9月18日18时前在省教育考试院网站上公布补录院校名单、补录专业和补录计划数。

  专科一批补报志愿对象为专科一批录取控制分数线(文科450分,理科390分)上未被录取的考生,专科二批补报志愿对象为专科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文科200分,理科180分)上未被录取的考生。个别专科第二批院校因新生报到流失率高,经批准后可在专科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下适当降分征集志愿,线下20分(即文科180分,理科160分)内的考生,可填报这部分院校。对口招生高职班补报志愿对象为相应专业类省定对口高职(专科)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上未被录取考生。艺体类招生专科层次补录,补报志愿对象为专业成绩、文化成绩均达到专科录取省控制分数线以上的未被录取考生。

  根据教育部规定,已录取考生不得退档换录。凡已被高校(含普通类、艺体类)录取的考生(含被录取后未报到考生),不属补报志愿的范围。若有已录考生补报了志愿,其补报志愿无效。

  符合补报志愿条件的考生,应于9月19日8时—9月21日17时及时在省教育考试院网站上查阅补录院校和专业,并补报志愿。其中,普通类考生填报补录志愿,可分别选报相应批次的8个平行的学校志愿,每个学校志愿内最多填报6个专业志愿,并选择是否服从专业调配;艺体类考生填报补录志愿,可选报5个顺序学校志愿,其中按专业大类划线投档的学校设5个专业志愿、非专业大类划线投档的学校设1个专业志愿,各院校内均设置愿否校内专业调配选项。(记者 李双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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