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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夕不办离婚”不值得点赞
2015-08-20 17:56:37   来源:   

  一年一度的七夕又来啦! 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17日发布消息,为了便于七夕当天的结婚登记, 该区民政局8月20日只登记结婚,暂停办理离婚...

  一年一度的七夕又来啦! 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17日发布消息,为了便于七夕当天的结婚登记, 该区民政局8月20日只登记结婚,暂停办理离婚登记、收养登记、出具(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查询档案等业务。(8月18日《东南快报》)

  七夕又称“中国情人节”,很多有情人都期待在传统七夕节这天登记结婚,考虑到当天登记结婚的人数可能暴增,民政部门暂停办理离婚登记等业务,只办理登记结婚服务, 从某种程度上看还是可以理解的。 但是承担服务之职的婚姻登记机构,却不能顾此失彼,伤害其他公民的正当权利。

  只登记结婚不登记离婚, 从法律上讲,法无授权不可为;结婚和离婚的自由权利不受限制,公共服务机构只要不是基于法定因素,比如法定放假日,或者系统出现了问题等,那么就必须按规定办理相关业务。

  离婚是个人自由,民政部门不应干预。七夕当天结婚登记工作量大, 并不是民政部门逃避责任的借口和依据。 公共服务机构可以对离婚者进行必要的帮助, 然而此举是附加的服务并在自愿的基础上, 而不是想当然下对权利的伤害,对自由的漠视。如果此例一开,那么任何基于善意的目的,都可能成为侵犯权利的理由。

  然而, 本应受到质疑的权力滥用的行为,结果却获得很多人的大加赞赏,认为其诠释着以人为本的原则。殊不知,恰是这种表象化的认识,使得权利者无以认识到自身的权利, 也无以形成对权力的约束,从而使得权力往往不受边界限制,并造成了对权利的随意践踏和任意伤害。若连权利神圣而不可侵犯的意识都没有,此才是权利者的最大悲剧。真正的民生福祉和权力谦卑,是基于对程序的恪守,对规则的遵从,对底线的固守,不越雷池半步方可免受伤害。

  其实,全力为群众办结婚手续和办理其他业务并不冲突,只要想办法,完全可以两全其美。比如,一些地方在情人节、七夕节当天专门延长办公时间、合法简化办理手续, 既满足了部分群众的结婚要求,又不影响其他群众办理正常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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