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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社局干部为民维权 市民送锦旗表谢意
2014-03-28 09:00:41   来源:   

  2014年3月21日早上,南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医疗和工伤生育保险科办公室迎来了一群特殊的客人,带头的一对中年夫妇,他们眼含热泪...

  2014年3月21日早上,南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医疗和工伤生育保险科办公室迎来了一群特殊的客人,带头的一对中年夫妇,他们眼含热泪地将写有“人民公仆 为民分忧”、“维护正义 为民做主”的两面锦旗,送到人社局医保科同志的手中,并久久握着工作人员的手连声说:“感谢你们……”

  2012年3月7日,受伤害职工苟加向市人社局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称其是潆新公路建设有限公司金台收费站新职工,于2011年3月15日下午5:30后培训完下班在收费站处搭乘一辆小车回顺庆住家途中遭受交通事故伤害,交通事故决定认定苟加无责,要求对其受到的交通事故伤害认定为工伤。但潆新公路建设有限公司认为,苟加刚上班,并在七天的封闭培训中,擅离工作岗位,不是在下班途中受到的交通事故伤害,不应认定为工伤。

  我局受理后,医保科的同志立即行动,迅速介入处理,通过深入潆新公路建设有限公司调查,并对当时苟加的家属提供的相关证据材料加以分析推断和调查了解,于2012年4月25日依法对苟加作出因工受伤认定,为此潆新公司提起了行政复议及一、二审行政诉讼。

  本案历时近两年的复议、诉讼,从头至尾都是人社局医保科的同志协助受伤者家属调查取证,并且在多次的复议、诉讼中作为被告在法庭上为受伤者最大限度地争取合法利益。最终法院维持人社局对苟加的工伤认定决定,依法保护了工伤职工苟加的合法权益。

  “在办案过程中,从领导到同志都是秉公执法,两袖清风,没抽过一支烟,没喝过我们一口水,一心一意为我们着想,为我们解决难题!”苟加的家人含着激动的泪水说,“我真是无法用言语表达对你们的感激之情,我一定要送锦旗来表达我们全家对你们的感激之情。”

  因工伤认定和解决工伤纠纷的问题,医保科一年要解决近千件,在他们的心里,这面锦旗既是对他们工作的肯定,又是对每一位工作人员的鞭策。市人社局始终坚持民生为本的服务理念,用心为民服务、真心为民解忧,走出了一条、服务民生、维持正义、构建和谐的阳光之路。(岳凡入)

  培训期间回家受到交通事故伤害,是否认定为工伤?

  基本案情:

  2012年3月7日,受伤害职工芶加向我局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称其是潆新公路建设有限公司金台收费站新职工,于2011年3月15日下午5点半培训完后下班,在收费站处搭乘一辆小车回顺庆住家途中遭受交通事故伤害,交警认定芶加无责,要求对其受到的交通事故伤害认定为工伤。我局受理后,于2012年4月25日作出芶加为因工受伤认定。潆新公路建设有限公司认为芶加刚上班,在七天的封闭培训中,不得离开收费站,2011年3月15日下午5点半后芶加在收费处搭乘一辆小车回家,属擅离工作岗位,不是在下班途中受到交通事故伤害,不应认定为工伤。为此潆新公司提起了行政复议、及一、二审行政诉讼。本案历时近两年的复议、诉讼,最终法院维持我局对芶加的工伤认定决定,依法保护了工伤职工芶加的合法权益。

  本案焦点:

  芶加在培训期间回家受到交通事故伤害是否属下班途中受到的交通事故伤害。

  认定的事实和法律依据:

  从本案证据证明,芶加是潆新公司的新员工,对未从事具体工作的芶加只是培训,没有具体的工作岗位和时间,因此本案存在芶加存在何时上下班,是不是封闭培训的问题。从本案实际看,潆新公司所说的培训实际是对芶加一个人,它与多人集中培训、吃住一起的方式不同,芶加是在岗位上实习,是一种边干边学的培训,上班时间是以职工上的白班计算,所以下午五点半下班符合实际情况。且潆新公司没有充分证据证明对芶加的培训是封闭进行、吃住全部在站,因此我局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六款的规定,认定芶加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伤害为因工受伤。这一认定决定也得到了市政府法制办及一、二审法院的支持。(杨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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