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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充妈妈冒充未婚女诈骗 小伙成“人肉提款机”
2016-05-25 09:19:09   来源:南充晚报   

  37岁的单身妈妈冒充23岁的未婚女, 以谈恋爱的名义骗得小伙成为她的“提款机”。昨(24)日,记者从嘉陵区人民法院获悉, 该院近日公开审理了这起案件, 被告人因犯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缓刑1年。

  单身妈妈冒充未婚女玩异地恋

  今年37岁的刘红,是南充市嘉陵区某乡的一名普通农村妇女,育有一子,先后两次婚姻失败家庭破裂。

  早在2015年2月, 刘红得知本村的29岁青年林海未婚且父母着急为他介绍对象的消息后,主动提出要给林海介绍女友。

  林海父母非常高兴, 希望尽快促成儿子亲事,但因为女孩和林海性格、年龄等各方面不合适最终未成功。春节过后,眼看儿子即将外出务工, 而女友的事儿还没有着落, 林海父亲又焦急地找到刘红希望她尽快帮儿子物色合适的女孩。 见林海父母替儿子张罗对象的心情又如此急切, 刘红便萌生冒充适龄女孩实施诈骗的念头。

  年后,刘红便告知林海父母,自己的亲侄女刘燕今年23岁,人品好,在嘉陵区一个幼儿园当幼师,非常适合林海。林海父母听说后,满心欢喜,央求刘红促成这门亲事。

  取得林海父母信任后,刘红就假冒刘燕用自己另一个电话号码与在广东务工的林海联系。为防止林海识破骗局,刘红一直用普通话与林海电话聊天。经过一段时间的交流后,刘红开始实施预谋已久的诈骗活动。

  花费近万元见不着“女友”面

  2016年3月初,假冒刘燕的刘红以要去广东探望林海,苦于没有足够路费为由,骗取林海父亲2000元,后又找理由推脱未前往广东。3月20日, 假冒刘燕的刘红谎称手机坏了,要求林海帮自己买一部新手机,林海遂以1499元的价格网购了一部手机邮寄给刘红;4月初, 假冒刘燕的刘红谎称自己的胃有问题,需要去医院检查治疗,骗取林海1500元;4月19日,假冒刘燕的刘红谎称自己要去新疆看望姑姑为由, 骗取林海2000元;5月,她又谎称自己胃病手术后感染,需要再治疗骗取林海2000元。

  在花费近万元仍未见着刘燕本人的情况下, 林海父亲前往刘红之前提到刘燕工作的幼儿园寻找刘燕, 但院方却告知幼儿园并没有名叫刘燕的教师。 林海父亲才如梦初醒匆匆报警。随后,刘红被公安机关抓获。

  2016年4月15日, 嘉陵区人民检察院以刘红涉嫌犯诈骗罪向嘉陵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近日,法院审理后认为:刘红以非法占有为目的, 以给林海介绍女朋友为幌子,并冒充要介绍的“女朋友”,以“女朋友”的名义索要财物,骗取林海及其父亲现金共计人民币7500元和一部价值人民币1499元的手机,数额较大,其行为侵犯了他人的财物所有权,已构成诈骗罪,应依法予以惩处。

  案发后,刘红自愿认罪,并退清了全部赃款, 退还了手机, 法院决定对其从轻处罚。最终,法院判处刘红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缓刑1年,并处罚金7000元。(文中人物系化名)(记者 陈高洁)

  律师说法

  律师段林林: 犯罪嫌疑人主观上以非法占有为目的, 客观方面又具体实施了欺骗他人以获得财物的行为, 财物涉及金额较大的, 根据《刑法》的规定构成诈骗罪。犯罪嫌疑人在实施犯罪行为时以为能侥幸逃过法律的追究, 可天网恢恢疏而不漏最终还是逃不了法律的制裁。在这里也要警醒催婚甚至逼婚的父母们在给子女找对象的过程中不要过于盲目, 很多骗子正是利用当事人降低防备心理来行骗。

  (原标题:单身妈妈穿“神秘嫁衣” 迷得小伙成了“提款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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