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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地男子南充按揭购车 无力还贷赌博圈钱被捕
2016-11-16 10:05:09   来源:南充晚报   

  一名男子按揭购买一辆车后,因还贷压力大,便使出歪招,将车当给当铺用于赌博,以便赢钱后能还款, 不料越陷越深。昨(15)日,记者从南充市中级人民法院获悉, 因无法归还到期的银行贷款, 此人的行为构成信用卡诈骗罪, 加上他几年前犯敲诈勒索罪被判缓刑, 日前被该院终审数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3年6个月。

  打工结交车老板

  2012年,施勇在广安打工期间,因敲诈勒索他人, 被广安市广安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2年9个月,缓刑5年,并处罚金5000元。

  2013年初,施勇到广安市一家洗脚城务工, 认识了到那里消费的一家汽贸公司的老板毛小兵。与毛小兵认识后,施勇看上了其公司一款轿车,因为手头钱不够,便产生了按揭贷款购买这款轿车的想法。

  不久,施勇带上5000元订金,找到毛小兵帮忙。 毛小兵便介绍施勇认识了在南充专做汽车按揭贷款业务的潘胜, 约定由潘胜帮施勇办理贷款, 再将贷到的购车款打到毛小兵公司的账户上, 由施勇在毛小兵的公司提车。 此后, 施勇将自己的身份证、户口簿、银行交易记录等相关资料交给潘胜,让其帮他办理银行贷款手续。

  2013年6月5日,施勇向南充某银行提供了相关资料, 申请办理购车专项商户分期业务,并签订了《担保借款合同》等协议。

  2013年6月9日,银行按约定将透支款15.4万元转至潘胜所在的车业公司。 潘胜收到该款后,又付给岳池县毛小兵的汽贸公司。6月底,施勇从毛小兵处将车提走。

  抵押车子还赌债

  当年8月,施勇到车管部门办理了上户登记手续。然而购车后,该家银行多次催促施勇, 他却一直不按约定办理车辆抵押登记手续。原来,施勇打起了小算盘,他想到自己在洗脚城打工,收入微薄,靠工资偿还购车借下的钱实在难办,便起了歪心思。

  2013年9月,施勇以11万的价格将车抵押给了一家当铺,拿这笔钱去赌博,结果不但没有赢到钱,反输掉了好几万元。无奈的施勇又借下高利贷,凑够12万元(其中1万元为偿还当铺的利息),把车从当铺取出。

  2013年12月,施勇又把车抵押给一家担保公司,用一部分钱支付车辆按揭款,一部分偿还赌债。

  2014年3月,银行分期借款到期,施勇无力偿还,就找到丁东帮忙,丁东借给了他13.5万元, 施勇将车从那家担保公司取出后,又抵押给丁东,将剩余的部分钱用于向银行还款和偿还赌债。

  丁东的借款到期后, 因借款本息已超过那辆车的价值, 施勇没钱取回抵押在丁东处的车,只好请求丁东把车卖了。于是,丁东便把车卖给他人, 用于抵偿施勇的借款本息。

  匆忙逃跑被抓获

  在这期间, 南充某银行多次催促施勇办理车辆抵押手续和归还按揭款。 按照约定,施勇应在36个月内每月偿还一部分款项,但他却多次违约不履行还款义务。

  将车数次倒腾后,施勇不但车没了,还欠下银行贷款和他人的高利贷。2015年12月,踏上了潜逃之路的施勇被警方抓获。

  此案一审判决后,施勇不服,上诉到南充市中级人民法院。

  南充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施勇在购车后至案发期间, 没有固定工作和稳定收入来源, 将所购车辆多次抵押借款用于归还赌债, 并最终将该车变卖偿还债务,致使不能归还到期的信用卡欠款,其行为已构成了信用卡诈骗罪。

  2016年11月13日,该院终审以施勇犯信用卡诈骗罪判处其有期徒刑1年,并处罚金2万元;撤销广安市广安区人民法院对其犯敲诈勒索罪判处有期徒刑的缓刑部分,决定执行有期徒刑3年6个月,并处罚金2.5万元。 (文中人物系化名)(林斌 记者 何显飞)

  律师说法

  信用卡诈骗 如何定罪量刑

  律师雷震:《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妨害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规定: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 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两次催收后超过3个月仍不归还的, 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恶意透支”。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 第一百九十六条第二款规定的“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一)明知没有还款能力而大量透支, 无法归还的;(二)肆意挥霍透支的资金,无法归还的;(三)透支后逃匿、改变联系方式,逃避银行催收的;(四)抽逃、转移资金,隐匿财产,逃避还款的;(五)使用透支的资金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六)其他非法占有资金,拒不归还的行为。

  恶意透支, 数额在1万元以上不满10万元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在10万元以上不满100万元的, 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数额巨大”;数额在100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数额特别巨大”。

  恶意透支的数额,是指在第一款规定的条件下持卡人拒不归还的数额或者尚未归还的数额。 不包括复利、滞纳金、手续费等发卡银行收取的费用。

  恶意透支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但在公安机关立案后人民法院判决宣告前已偿还全部透支款息的,可以从轻处罚,情节轻微的,可以免除处罚。恶意透支数额较大,在公安机关立案前已偿还全部透支款息,情节显著轻微的,可以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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