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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山法院念好“三字经”帮助缓刑少年犯重返社会
2014-10-10 09:46:58   来源:   

    四川经济网南充讯 近年来,营山县法院准确把握青少年犯罪的特点和诱因,念好慎、重、多三字经,帮助缓刑少年犯重返社会,取得了较...
  

  四川经济网南充讯 近年来,营山县法院准确把握青少年犯罪的特点和诱因,念好慎、重、多“三字经”,帮助缓刑少年犯重返社会,取得了较好的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

  一是念好“慎”字经,即慎刑罚,依法适用非监禁刑。法官在庭审前,先同少年犯及其家长见面,深入了解其家庭状况、成长经历、道德品行等,掌握被告人犯罪的主客观原因、主观恶性程度及归案后的心理态度。拟定判决时,对初犯、偶犯、社会危害性较小的少年犯,坚持宽严相济的刑事审判政策,能判处缓刑的尽量适用缓刑,避免其受到其他罪犯的不良影响。

  二是念好“重”字经,即重挽救,帮助解决实际困难。在校学生被追究刑事责任后,往往会被校方开除学籍,容易使其产生被社会抛弃的感觉,一定程度上削弱了非监禁刑的适用效果。对此,该院要求法官在作出裁判的同时,主动加强与学校的沟通,尽最大努力帮助少年犯保留学籍,继续学业。同时,对生活遇到困难的少年犯,想方设法帮助解决,促其回归社会。

  三是念好“多”字经,即多回访,定期了解思想状况。在缓刑考验期间,定期会同司法局对少年犯进行回访,全面考查监护、改造情况,了解其平时在校学习情况或在社区的日常表现,与学校教师、社区工作人员共同鼓励其认真接受改造,并督促家长认真履行监管义务。与此同时,对判处缓刑的少年犯积极进行心理沟通,用真诚感化他们的心灵,鼓励他们认真,重新做人。(唐海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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