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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部县法院:司法建议提升银行协助执行“速度和激情”
2015-05-27 09:17:53   来源:   

  法院在执行案件的时候,往往需要银行协助查封、冻结案件当事人的银行账户,而银行的速度和效率对案件的执结至关重要。今年以来,四川省...

  法院在执行案件的时候,往往需要银行协助查封、冻结案件当事人的银行账户,而银行的速度和效率对案件的执结至关重要。今年以来,四川省南部县人民法院先后向辖区各大银行发出多份司法建议书,有效消除银行的“傲慢与偏见”,提升协助执行的“速度和激情”。

  升级系统 冻结账户期限更合理

  “人民法院冻结被执行人的银行存款的期限不得超过一年。”

  今年2月4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四百八十七条作出如上规定。

  但实际情况却是,很多银行的软件系统仅支持最长6个月的冻结期限。续冻不仅耗时费力,更怕解冻后当事人转移账户资金,导致案件执行半途而废。以往南部县人民法院向辖区银行建议调整冻结期限,均无下文。

  今年,该法院附上最高法院的司法解释,再次发出司法建议,建议各大银行向主管部门反映对系统进行升级,以便依法履行协助义务。多家银行积极回复表示,将尽快升级软件系统以配合法院工作。截至五月初,辖区内的工行、农行、信用社、邮储银行等多家银行完善了系统,达到了有关规定的要求。其他未完善的银行也表示将尽快完善。

  打通关节 协助查询不再各自为阵

  “一件执行案子,要急行军’跑完本地的银行,还要到外地银行去查询。”南部县执行局副局长姜德道细数前些年银行协助查询案件当事人银行账户的诸多问题。

  以往,有的银行在协助查询案件当事人银行存款时,仅能查询自己网点的案件当事人银行存款信息,不能查询该行所有网点的相关信息,为查询工作增添很多不必要的麻烦。

  南部县法院特建议各银行网点在协助查询中,提供被执行人在该行所有网点的被执行人存款有关信息。发出建议后,各银行积极落实整改。目前,所有银行已实现任意网点均可查询被执行人在其支行范围内所有的被执行人存款有关信息,有的银行还可查询全省乃至全国的被执行人存款信息。

  化繁就简 扣划存款不必先解冻结

  法院在划拨被执行人存款时,部分银行要求法院先解冻被冻结存款方可划拨。这样不仅程序繁琐影响工作效率,而且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冻结的财产一经解冻,还存在被其他轮候冻结的法院冻结和被被执行人将财产转移的风险。

  南部县人民法院就此情况提出司法建议,目前,辖区的工行、农行等银行都可以在不解冻的情况下划拨被执行人银行存款。其他银行亦正在完善系统,不久亦可以实现。

  南部县辖区银行积极回应该县法院的三项司法建议,极大地方便了执行工作,有效加大了对涉案财产的查控、处置力度,提高了执行效率。(许琦珑 四川经济日报记者 李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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