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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外之财起贪念 幡然悔悟尚不晚
2015-05-29 20:31:18   来源:   

    本网讯 近日,阆中法院刑事审判庭审理了一起盗窃案。还没到开庭时间,在侦查阶段已被取保候审的被告人张某很早就在审判庭外等候。...
  

  本网讯 近日,阆中法院刑事审判庭审理了一起盗窃案。还没到开庭时间,在侦查阶段已被取保候审的被告人张某很早就在审判庭外等候。衣着整洁、忠厚老实的张某,怎么会成为盗窃案的被告人呢?承办法官一时心里起了疑问。

  随着庭审工作的进行,案情逐渐清晰。2014年8月11日午时,张某到阆中市七里办事处建设银行自助取款机取款时,意外发现在其前面取款的陈某将银行卡遗留在卡槽内忘记取走。随即,张某分五次将陈某卡内的8900元取走。并将银行卡取出丢弃。

  但此事过后,张某每天辗转反侧,难以入眠,既害怕失主找上门来,又害怕警察找上门来。后来他终于鼓起勇气,主动到公安局投案自首,并如数退还了被害人被盗的现金。

  承办法官认为,被告人张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自助取款机上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但被告人在犯罪以后主动投案,并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实,是自首,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在庭审中,被告人主动向被害人退还全部赃款,且认罪、悔罪态度较好,亦可酌情对其从轻处罚。最后决定判处被告人张某拘役三个月,宣告缓刑四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元。

  (文中人物均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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