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履行离婚协议 法院强制执行
2015-09-16 16:02:30 来源:
南充经济网讯 一对夫妻在离婚之后,一方却拒绝按离婚协议履行向对方支付经济帮助费的义务,对方于是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近日,南...
南充经济网讯 一对夫妻在离婚之后,一方却拒绝按离婚协议履行向对方支付经济帮助费的义务,对方于是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近日,南充市顺庆区法院执行局对该案成功地进行了执行。
家住南充的程某和靳某原是一对夫妻,二人于1990年相识并恋爱,1991年结婚并生育了一子女。起初,双方关系倒也融洽,日子过得也不错。但是,随着时间的推移,二人因为各种原因矛盾开始出现,并且日益加剧,感情也渐渐破裂。终于年向南充市顺庆区法院起诉要求离婚,法院受理后组织双方进行了调解,双方达成了离婚协议,约定双方自愿离婚,子女随程某生活,靳某支付程某经济帮助费40000元。
但其后,靳某并未向程某付款,程某在索要未果后,于今年向南充市顺庆区执行局申请强制执行。法院在收到执行申请后,遂即开始了执行。执行法官上门找到了靳某,向其释法析理,阐明厉害关系。告知靳某,离婚调解协议是双方自愿达成,在法院确认之后,具有法律效力,作为协议当事人有义务履行,否则将承担法律责任。在经过法官耐心教育之后,靳某意识到了自己的错误以及可能承受的法律后果,同意给钱。而程某也考虑到靳某经济并不宽裕,自愿放弃其中5000元,只要求对方支付35000元即可。至此,该纠纷得以成功解决。
(魏川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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