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南充经济网 > 政法天地 > 正文

拒绝协助法院调查 一公司被重罚10万
2016-04-18 15:01:35   来源:   

  近日,重庆一公司在南充市顺庆区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的过程中,因拒绝协助法院调查取证,被处以10万元的罚款。

  2014年,南充重庆公司向家住南充的姚某借款58万元,但其后并未按时偿还,姚某遂于2015年1月诉请南充市顺庆区法院判令其偿还借款本息并同时申请冻结南充公司在重庆公司应收的工程款65万元。法院遂向重庆公司发出了冻结裁定,并在审理后于2015年5月判决南充公司向姚某偿还借款本息。判决后,姚某又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顺庆区法院受理执行申请后,通知重庆公司向姚某支付冻结的款项,但重庆公司却称南充公司对其并无到期债权。法院遂于2015年10月30日、11月25日两次通知要求重庆公司提供财务报表,但遭到重庆公司拒绝。顺庆法院遂作出对其罚款10万元的决定,重庆公司不服向南充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中级法院审查后认为重庆公司的行为已构成拒不协助人民法院调查取证,顺庆法院对其作出的处罚决定正确,应予维持,遂决定驳回重庆公司的复议申请。

  2016年4月11日,顺庆法院的执行法官赴银行对重庆公司应缴纳的罚款予以了扣划。(魏川力)

相关热词搜索:

上一篇:南充市人大内司委主任李甫健一行到嘉陵法院调研
下一篇:顺庆区法院通过网络失信“黑名单”成功执行农民工维权案

分享到: 收藏
栏目专题推荐
时政要闻
南充新闻
热点聚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