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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坪法院完善院(庭)长联系服务重点项目、规模企业制度
2017-03-09 09:13:35   来源:南充经济网   

      高坪法院按照“一个项目(企业)、一名院长、一名庭长”的原则,建立、调整、完善与重点项目、规模企业定人、定点、定期联系服务制度,七项措施服务项目推进和企业经营。

  一、保护项目企业发展。组织精干审判力量,高效、快速审理盗窃、破坏或者故意毁坏项目、企业生产设施设备和资料的各类犯罪案件。严惩贪污、侵占、挪用、诈骗项目和企业资金财物的犯罪行为,打击各类破坏、阻绕重大工程建设、重大项目推进、企业生产经营秩序的各类违法犯罪活动。并充分运用财产刑等刑罚手段,为项目、企业挽回经济损失。

  二、维护权益服务发展。妥善审理好涉及企业发展、项目征地拆迁补偿款分配等各类民商事纠纷案件,对企业因资金链断裂而引发的各类纠纷,在工作方法上体现原则性和灵活性的统一,对因资金短缺但仍处于正常经营状态、有发展前景的负债企业,慎用诉前、诉中财产保全措施。

  三、优化项目政务环境。以特事特办、急事快办的高效行政审判方式,积极支持行政机关对重大项目建设的依法行政和规范化管理。

  四、注重扩大执行效果。加强对涉及项目建设和企业生产经营案件的执行工作,调动一切执行力量,快速、高质量地执行涉项目、企业案件。执行中,慎用拘留、查封、冻结等强制措施,减少对项目发展和企业生产经营的负面影响。

  五、完善调解和解机制。面对涉项目、企业案件,要以发展的眼光,从和谐的高度,站在利益平衡的角度,找准各方利益平衡点,合理设计调解方案,努力促成项目、企业案件的诉讼调解和执行和解。特别是对群体性纠纷以及其他涉及面广、影响大的征地拆迁补偿案件,穷尽方法力求以调解或和解方式结案,达到政治、法律、社会效果的统一。

  六、畅通服务绿色通道。对涉及项目和企业的各类案件,实行高效、便捷一站式服务,简化起诉、答辩、庭前准备、开庭审理、宣判、送达等环节,做到快审、快结、快执行,及时解决矛盾纠纷,缩短办案周期,确保项目、企业法人以主要精力抓建设、抓生产、抓经营。

  七、开展司法建议活动。院(庭长)要及时归纳整理案件审理中发现企业在机制、制度、管理等方面存在的法律漏洞和薄弱环节,及时提出司法建议,帮助、引导企业加强自律,完善内部规章制度,减少企业经营风险,增强企业的竞争实力和发展后劲。对发现存在的问题,主动、适度地以书面或座谈等形式向相关主管部门提出司法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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