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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偏方种罂粟6350株 七旬老翁获刑五年半
2014-05-19 17:25:42   来源:   

    四川经济网南充讯 (孟玲) 家中妻子患病,南充市南部县一七旬老翁救妻心切,轻信江湖游医的偏方,在自留地种下了江湖游医卖予的种...

  

  四川经济网南充讯 (孟玲) 家中妻子患病,南充市南部县一七旬老翁救妻心切,轻信江湖游医的偏方,在自留地种下了江湖游医卖予的种子。待到花开结果时,老人等来的却不是“良药”,而是法院的一纸判决书,老人非法种植罂粟6350株,被判刑5年6个月,罚款1万元。

  老人名叫邹建诚,是四川省南部县人。2012年1月,因妻子身患重病,70岁的邹建诚到集市上找到一街边摆摊的“江湖游医”为老伴求诊。在“江湖游医”的游说下,邹建诚花钱购买了一种不知名的种子,并将种子播撒于自家的自留地内进行精心培育,期待开花结果成为妻子治病良药。

  大片的罂粟引起了邻居的注意。接举报后,南部县公安局干警在邹建诚家自留地里查获毒品原植物罂粟6350株,并当场予以铲除,从中随机抽取送检罂粟果子后,对铲除的原植物罂粟6350株全部进行了销毁。后经南充市公安局物证鉴定所鉴定,送检果子中检出吗啡、可待因、罂粟碱、那可丁成分。

  满怀期待的治病良药成了毒品原植物罂粟,邹建诚的行为侵犯了国家对毒品原植物的管理秩序,已构成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罪,应依法惩处。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邹建诚犯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罪成立,予以确认。

  昨日,记者从南部县人民法院获悉,该案已于近日宣判。鉴于被告人邹建诚认罪态度较好,法院酌情从轻处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五十一条第二款:“非法种植罂粟三千株以上或者其他毒品原植物数量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之规定,被告人邹建诚犯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0元。(文中当事人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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