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拒不履行协助执行义务?顺庆法院发出全市首份预处罚告知书
2021-04-01 15:56:41   来源:南充经济网   

我为群众办实事|拒不履行协助执行义务?顺庆法院发出全市首份预处罚告知书!

  近日,顺庆法院在执行一起借款合同纠纷案件的过程中,对违反协助义务的南充市嘉陵区某单位发出了一份《预处罚告知书》。这也是南充法院系统发出的首份《预处罚告知书》。

  2013年,家住南充的王某向陈某出借款项15万元,但陈某迟迟未还。王某遂诉至法院,经法院组织调解,双方达成协议,约定由陈某在一个月内返还借款,但陈某未按期还款,王某遂向顺庆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顺庆法院受理申请后,安排执行干警赶赴陈某所在的工作单位南充市嘉陵区某单位,向该单位送达了协助执行通知书,要求其协助冻结陈某应领取的工资等款项。但其后,执行干警发现该单位并未履行协助执行的义务,擅自向陈某支付了其个人款项6万元。

  顺庆法院研究后决定对其予以处罚,但基于善意文明执行的理念,决定给予其一次纠正错误的机会。

  2021年3月4日,顺庆法院向该单位发出了《责令协助单位追款通知书》以及《预处罚告知书》。收到文书后,该单位迅即采取措施追回了支付的款项。考虑到其能够积极纠正错误,并挽回了全部损失,在申请人同意的情况下,顺庆法院决定不再予以处罚。

  为进一步延伸审判职能,助推社会治理法治化,顺庆法院还向该单位发出《司法建议函》一份,建议其加强法治教育,增强其关键岗位人员的法治意识,同时加强管理,完善制度机制,堵塞工作中存在的漏洞,避免再次犯下类似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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