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阆中豪门家族内斗 兄长致其弟伤残
2015-10-23 15:28:48   来源:   

  在阆中市老观古镇,经营水泥生意的郑某一家在当地小有名气,他们家修建的一幢六层小楼在镇上也颇为洋气。而正是这幢房子的产权归属问题...

  在阆中市老观古镇,经营水泥生意的郑某一家在当地小有名气,他们家修建的一幢六层小楼在镇上也颇为洋气。而正是这幢房子的产权归属问题,让原本和睦的一家产生了裂痕,最终导致父子反目、兄弟阋墙,乃至对簿公堂。

  因房产归属纠纷 父子街头大打出手

  郑某与妻子李珍玉育有两个儿子,两个儿子均已成家,一家人修建了一幢六层楼高的房子,经营着水泥生意,在镇上居民的眼中,这一家子的日子红红火火、让人艳羡。然而事实并非如此,同一栋楼里,父亲和哥哥一家住四楼,母亲和弟弟一家住三楼,有着血缘关系的两家人却形同陌路。

  事情的起因要从房子的所有权说起,小儿子认为父亲销售水泥占用的门面产权归自己所有,父亲不应长期占用自己的门面房。

  2014年2月27日,小儿子对正在门面内卸水泥的父亲进行阻扰,双方发生抓扯,直至当地派出所出警劝解、训诫后,事态得到了控制。

  当天下午,小儿子继续在门面卸水泥,郑父再次阻扰,抓扯中郑某叫来大儿子帮忙,大儿子见弟弟在打父亲,抄起一根木棒打在了弟弟的头上,致其弟头、面等部位受伤。

  纠纷发生后,当地派出所进行调查,并于同年3月10日对郑某和其大儿子作出行政拘留处罚。

  弟被兄打残 一纸诉状告上法庭

  随后,小儿子入住阆中市某医院住院治疗,后经相关部门鉴定为十级伤残。出院后,小儿子一纸诉状将父亲、哥哥诉至阆中市人民法院,请求赔偿各项费用和损失。

  阆中法院老观法庭审理后认为,原告与被告本是一家人,双方因家庭房产权属发生纠纷,应本着家庭和睦友好协商的态度解决,给彼此带来伤害,实属不该,均应承担相应责任。故依法判决郑家父子赔偿小儿子医疗费、误工费等费用4.2万余元,经调解,双方签署了调解协议。(记者 冯方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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