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玩游戏输钱后抢劫 五少年获刑
2015-11-02 09:41:55   来源:   

  游戏厅、网吧等场所备受爱玩游戏青年的喜爱,但同时也是各类事故、刑事案件的高发区域。近日,阆中市人民法院对一起5名未成年人抢劫游...
  游戏厅、网吧等场所备受爱玩游戏青年的喜爱,但同时也是各类事故、刑事案件的高发区域。近日,阆中市人民法院对一起5名未成年人抢劫游戏厅的刑事案件作出一审判决,5名少年均为自己冲动的行为付出了沉重的代价。

  十六、七岁的年纪,本应在学校接受教育,享受美好的青春年华,可孟小、杜明与他们的三个伙伴却站在了法院刑事案件的被告席上,面对检察机关对他们犯罪行为的指控,面对接踵而至的牢狱之灾,孟小等悔不当初,一个邪恶的念头和冲动的决定让花季蒙上阴影。

  时间回到2014年11月,孟小因为高中辍学后没什么事做,几乎整天沉溺在游戏中,平日里与杜明、张成等四个同样早早辍学的同龄人一起玩。

  一天晚上,孟小将好朋友杜明、张成及王某相约在阆中市区一网吧见面。见面后,孟小开始向好朋友抱怨自己在一家游戏厅内输了钱,想将游戏厅砸了泄愤。听到孟小的说法,其他三人出于哥们义气,立即同意帮助孟小把游戏厅砸掉,随后四人进一步商量在打砸游戏厅的同时抢走游戏厅内财物。之后,孟小又电话邀约了蒲某一起参与。

  第二天,几个人准备好作案用的砍刀、头套等物品,再次对打砸、抢劫游戏厅进行了分工,五个年轻人此时并没有意识到自己将滑入犯罪的深渊,反而侥幸的认为游戏厅不是正当场所,就算被抢了也不敢报警。孟小还告诉伙伴们:“游戏厅里的钱不受法律保护,抢了就抢了,只要不伤人,不会有后果。”

  当晚,几人又对作案细节进行了商议。次日凌晨,孟小与蒲某先期到达游戏厅假装玩游戏,以作内应,其他三人则在游戏厅外等候消息。凌晨3时左右,经孟小短信通知,场外三人便戴上头套或帽子,手持砍刀进入游戏厅内,用砍刀将游戏厅内的游戏机砸烂后,又责令游戏厅内服务人员及两名游戏玩家将身上的财物丢进几人用于装砍刀的渔具袋内。当晚,孟小等共抢劫现金5900元及三部手机。随后,几人离开游戏厅,并对所抢物品进行了分赃。

  案发之后,游戏厅工作人员当即拨打了110电话报警,不久,孟小等就被公安机关抓获,随后,检察院以抢劫罪对孟小等提起公诉。

  法院经审理认为,孟小等五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伙同他人当场使用暴力劫取他人现金5900元及手机三部,其行为均已构成抢劫罪,应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人在犯罪时均未满十八岁,应当从轻或减轻处罚。五名被告人的家人在事发后对被砸游戏厅进行了赔偿并得到谅解,且五人认罪态度均较好,可酌情从轻或减轻处罚。最终,法院以抢劫罪判处孟小等三名主犯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并各处罚金人民币3000元。其余两人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到两年不等并宣告缓刑,抢得的5900元现金及三部手机被责令退赔。

  根据我国《刑法》规定:“已满16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未成年犯罪,应当从轻或减轻处罚。”因此,青少年应当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世界观,家长应当认真履行监管责任,改进教育方法,加强与孩子的沟通,尽到为人父母的责任和义务,避免此类悲剧的发生。(文中人物均为化名) (旷心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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