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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山:政府投资项目实行财政直接支付
2014-09-22 11:43:29   来源:   

    9月18日,记者从营山县财政局获悉,7月底,该县出台了《营山县政府投资项目资金财政直接支付暂行管理办法》,从8月起,政府投资的...
  

  9月18日,记者从营山县财政局获悉,7月底,该县出台了《营山县政府投资项目资金财政直接支付暂行管理办法》,从8月起,政府投资的建设项目将由县财政局根据项目实际发生的支出,将资金直接支付给施工单位或劳务供应商。

  该《办法》规定,所有政府投资项目,资金都实行财政直接支付,坚持“两线分明,三权不变”,按照“以收定支,量入为出,专款专用”的原则进行支付。“两线”即业主单位负责的资金审核审批线,财政部门负责的资金直接支付线;“三权不变”即业主单位的预算管理主体权限不变,资金审批权限不变,会计核算职能权限不变。如因工程量变更增加政府投资的,必须在审计部门出具审计结论后予以支付。

  该《办法》规定,业主单位负责政府投资项目资金的请拨,县财政局不得直接接受施工单位及劳务供应商的拨款申请,县财政局安排业务股室专门收集、审核业主单位的相关请拨资料,在拨款资料齐备的情况下,原则上,财政拨款不超过3个工作日,特殊情况下,不超过5个工作日。

  据营山县财政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政府投资项目实行财政直接支付,改变了以前拨给项目主管部门,再由项目主管部门拨给承建单位的做法,这样能加强对政府投资项目资金的管理和监督,减少资金拨付中间环节,提高政府投资项目资金的使用效益。(鲜润 熊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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