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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山64岁“飞车大叔”公路飙车撞死农妇
2014-12-09 16:35:09   来源:   

  近日,南充营山县法院审理了一起交通肇事案。因驾驶摩托车超速撞死人,64岁的男子张辉祥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缓刑1年。  据介绍,64岁...

  近日,南充营山县法院审理了一起交通肇事案。因驾驶摩托车超速撞死人,64岁的男子张辉祥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缓刑1年。

  据介绍,64岁的张辉祥,是南充市营山县丰产乡某村农民。虽说上了年纪,他心里却不服老。遇有闲瑕时光,便经常摆弄机车,赶场来回也爱骑着摩托。为显示技术高超,他喜欢在公路上超车,遇有熟人在前面行走,他还会时不时显摆一下,轰着油门呼啸而过,人送外号“飞车大叔”。

  今年7月15日下午,张辉祥驾驶摩托车从家里到街上办事。下午3点40分左右,他骑着摩托车驶入一弯道时,由于车速过快,将路边农妇黄某撞倒在地,后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经法医鉴定,黄某系失血性休克死亡。

  事后,交警勘察现场后认定:该起交通事故中,张辉祥负全责,黄某无责任。案发后,张辉祥多方筹钱,赔付了死者亲属医疗费、丧葬费和其他费用18万元,取得了死者亲属的书面谅解。

  11月21日,检察机关指控张辉祥犯交通肇事罪,向营山县人民法院提起公诉。同年12月1日,营山县法院对该案进行了公开开庭审理。

  营山法院审理认为,张辉祥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规,未谨慎驾驶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并致一人死亡且负事故全部责任的行为,危害了公共安全,已构成交通肇事罪,应予惩处。案发后,被告人张辉祥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可从轻处罚。

  最终,法院一审以交通肇事罪判处其有期徒刑1年,缓刑1年。(文中人物系化名)(唐海奎 记者 刘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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