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家暴蓬安开出首张人身安全保护令
2016-06-23 09:49:07 来源:南充日报
据了解,涉案申请人李某诉称,她与梁某于2014年恋爱并开始同居生活。同居期间,她发现双方性格差异较大,时常发生争吵。虽然目前双方已分居,但梁某仍经常对其实施威胁、殴打、谩骂等骚扰。李某向蓬安县人民法院起诉要求,对同居期间财产进行分割。由于害怕再次遭受梁某的威胁、殴打或谩骂,李某同时向该院递交了人身安全保护申请书,要求禁止被申请人对申请人实施威胁、殴打、谩骂等骚扰行为。
该院受理案件后审查认为,李某的申请符合《反家庭暴力法》的规定,遂作出裁定,禁止梁某对李某实施威胁、殴打、谩骂等骚扰行为。如被申请人梁某违反上述禁令,该院将依据《反家庭暴力法》的规定,视情节轻重,处以罚款、拘留等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该院在向梁某送达保护令时,反复对其释明了法律规定及违反禁令后果。为了确保保护令的切实履行,法院还向双方所在地派出所、社区送达了保护令。
法官提醒市民,遭遇家庭暴力时,要第一时间拨打110报警或者向所在单位、居(村)民委员会、妇女联合委员会等单位投诉、反映或者求助,并注意保留相关证据。(周亮 王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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