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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家烟花爆竹生产企业负责人被约谈
2015-02-28 11:13:56   来源:   

产品质量不合格    记者昨日了解到,在省质监局对我市烟花爆竹产品进行抽检中,我市有4家烟花爆竹生产企业产品被判不合格,企业负责人...
产品质量不合格   

  记者昨日了解到,在省质监局对我市烟花爆竹产品进行抽检中,我市有4家烟花爆竹生产企业产品被判不合格,企业负责人被约谈。

  “4家烟花爆竹生产企业负责人在《烟花爆竹产品安全与质量承诺书》上签字,承诺树立‘质量第一’的意识,依法依规生产经营,加强入库产品质量检验,建立质量安全事故报告和召回制度。”市质监局相关负责人说,这4家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已召回、销毁问题产品,并落实整改措施。为保证烟花爆竹安全,市质监局对全市22家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开展产品质量抽查。

  据了解,我市严禁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烟花爆竹生产企业进行生产;严禁转包分包、一证多厂、挂靠生产、多股东各自组织生产和超许可范围、超人员、超药量、擅自改变工房用途,边改造设施边生产、超能力突击生产;严禁生产药量、规格、级别超标和

  包装标识不符合要求的产品;严禁将本企业产品冒牌销售或购买其他企业产品贴牌销售。

  我市严禁无合同或仅签订未明确产品详细信息的合同买卖烟花爆竹;严禁未张贴标识码、登记流向的产品进入流通环节;严禁烟花爆竹批发企业仓库超量存储和在库房内拆箱分装;严禁零售点集中、连片或在居民楼内设置烟花爆竹销售点和超量储存烟花爆竹;严禁走街串巷兜售烟花爆竹;严禁向烟花爆竹零售点及个人销售专业燃放类产品及超标产品,对经营单位积压的超标、专业燃放类产品,要逐一登记,单独存放或封存。

  据介绍,市公安、安监、工商和质监等部门将协同开展排查、执法等工作,及时发现并查处非法行为。对检查发现非法生产、经营、运输烟花爆竹者,将依法严肃查处;对非法生产烟花爆竹的,要查清药物来源和产品销售渠道;对非法经营烟花爆竹的,要追查产品来源,查处非法生产窝点;对非法运输烟花爆竹的,要追究发货方和托运人的责任。(记者 陈冠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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