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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种紧急情形均可立即启动应急维修程序
2024-04-19 11:37:52   来源:南充晚报   

  4月15日,南充市房屋维修资金管理中心发布了《关于紧急情况下使用房屋维修资金的公告》。

  为确保广大业主生命财产安全,按照国、省维修资金使用政策规定,当发生危及房屋安全等紧急情况须对物业小区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维修更新改造的,业主委员会(社区)、物业服务企业或相关业主应立即启动应急程序使用维修资金。现将有关使用范围和申报程序公告如下:

  一、使用范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立即启动应急维修程序:

  (一)屋面防水损坏造成渗漏的;

  (二)电梯故障危及人身安全的;

  (三)供水水泵损坏或者水管爆裂导致供水中断的;

  (四)楼体外墙墙面有脱落危险,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

  (五)专用排水设施因坍塌、堵塞、爆裂等造成功能障碍,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

  (六)消防设施设备严重损坏,应当及时维修、改造的;

  (七)供配电系统中涉及的设施设备发生故障,造成停电或者漏电,影响业主生活或者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

  (八)业主委员会(社区)核实有其他严重影响业主生活或者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

  二、申报程序。符合应急维修条件的,可以直接申请使用维修资金,并按以下程序进行办理:

  (一)报告。发生上述规定的紧急情形时,由业主委员会(社区)、相关业主或物业服务企业立即将情况报告物业小区所在地街道办事处(镇、乡人民政府)或社区。

  (二)确认。物业小区所在地街道办事处(镇、乡人民政府)收到相关报告后,应组织相关部门实地查勘现场,符合规定情形的,立即予以确认。

  (三)备案。业主委员会(社区)、相关业主或受委托的物业服务企业向南充市房屋维修资金管理中心(地址:南充市顺庆区滨江北路三段4号楼8楼维修资金办事服务大厅。电话:0817—2666583)提出维修资金应急使用备案申请,并提交以下资料:

  1.应急使用维修资金申请备案表(登录南充市物业专项维修资金公众服务平台,网址:http://www.ncwxzj.com下载);

  2.应急维修工程项目预算书。

  (四)公告。申请人在应急维修工程竣工10个工作日内须在维修现场将应急情况、竣工验收报告、工程决算书以及维修资金分摊到户明细等资料在维修区域的公共部位明显位置公示5天,并通知南充市房屋维修资金管理中心现场核实取证,留存公告影像资料。(梁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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