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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充天然水域全面禁渔3个月
2015-02-02 08:55:16   来源:   

2月1日到4月30日;电、毒、炸鱼等违法捕鱼者将被移送公安机关立案查处工作人员向渔民发放禁渔期相关宣传资料。  昨日,记者从南充市顺庆区...
2月1日到4月30日;“电、毒、炸”鱼等违法捕鱼者将被移送公安机关立案查处

 

工作人员向渔民发放禁渔期相关宣传资料。

  昨日,记者从南充市顺庆区水务局水产渔政管理站获悉,从2月1日到4月30日,为嘉陵江春季禁渔期。

  在此期间,嘉陵江区域内将实现全面禁渔,以此保护天然水域淡水渔业种质资源和维护流域生态安全。

  现场宣传

  渔民签订禁渔协议

  “大伙看看手上的资料,马上到禁渔期了,希望大家能够遵守相关规定,在禁渔期间严禁开展下河捕捞作业,保障天然资源的可持续发展。”1月30日,南充市顺庆区水务局水产渔政管理站一行人员,来到了嘉陵江畔,向渔民宣读了禁渔期的相关管理办法。

  现场,渔民们拿到了一份来自水站渔政管理站发放的《告渔民同胞书》,并当场签订了禁渔期间的相关协议。“我们会遵守禁渔期的相关规定,在规定的时间里才进行捕捞作业。”一渔民说。

  加强管理

  春季全面禁渔3个月

  南充市水务局水产站副站长刘英宁告诉记者,全市范围内的天然水域从2月1日至4月30日为禁渔期,在此期间,各区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实施办法》关于禁渔管理的有关规定,以及省农业厅《关于加强2015年全省天然水域春季禁渔管理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实施管理。

  据顺庆区水产渔政管理站副站长李天辉介绍,为加强管理,保护顺庆区天然水域渔业资源,目前,顺庆区已经向该区的渔民和垂钓者,发放了禁渔期的相关资料,下一步,将继续加强宣传力度。

  “禁渔是加强水生生物资源养护和水域生态环境保护的一项重要措施,同时也是保护天然水域淡水渔业种质资源和维护流域生态安全的重要手段,以及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他告诉记者,在禁渔期间,顺庆区成立了春季禁渔工作领导小组,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实施方案;同时,落实领导负责制和管理责任制,加强与公安、食药、财政、环保、海事、工商等相关部门的密切配合,努力实现“江中无渔船,岸边无渔网,市场、餐馆无河鱼”的管理目标,确保春季禁渔工作顺利实施。

  违法捕鱼

  将移送公安机关立案查处

  李天辉介绍,在禁渔期期间,将加大宣传力度,不仅向渔民、餐馆进行宣传,同时,向广大群众宣传春季禁渔的重大意义和相关法律,提高群众对禁渔期的认识。在禁渔期期间,对于“电、毒、炸”鱼等违法行为和非法生产、经销“电、毒、炸”鱼渔具的企业、商店等,将依法查处。“特别是在禁渔期期间进行电鱼、毒鱼、炸鱼的违法案件,将及时移送公安机关立案查处。”

  与此同时,顺庆水产渔政管理站号召全市市民加入到相关保护工作中。发现有违反禁渔期规定的个人或是单位,市民可及时拨打举报电话:0817-2224453,2220906。

  (记者 许雯 摄影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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