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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充公积金新政出台 符合条件的职工可申请“商转公”
2015-06-03 15:03:40   来源:   

二套房贷款最低首付比例由50%降为30%、贷款最高额度调整为45万元、允许符合条件的职工申请商转公  昨日,记者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

二套房贷款最低首付比例由50%降为30%、贷款最高额度调整为45万元、允许符合条件的职工申请“商转公”
 

  昨日,记者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为合理引导住房消费,发挥住房公积金使用效率,经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再次调整了我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政策。该新政主要包括,放宽缴存时间限制、降低首付比例、提高贷款最高额度、扩大异地贷款缴存职工范围等,这让更多的市民受益。

  降低贷款首付比例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相关负责人介绍, 在新政中最大的亮点莫过于降低贷款的首付比例。 目前缴存职工使用公积金贷款购买首套房最低首付比例为两成, 对于拥有一套住房且相应购房贷款未结清的缴存职工, 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普通自住房, 最低首付比例由50%降为30%。“也就是说,50万元的房子首套公积金房贷最低首付10万元, 二套房贷最低首付15万元。” 该负责人介绍,二套房首付比例降为三成,门槛大大降低,这对许多想改善居住条件的市民来说, 可谓利好消息。

  同时,从今年1月起,我市已缩短了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的缴存时间限制。缴存职工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含)以上,可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从外地调入南充工作的职工, 在南充缴存时间不满6个月的,提供原缴存地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的缴存证明后,缴存时间可合并计算。这相当于降低了贷款时间的门槛,为刚参加工作的年轻购房职工提供了公积金政策优惠。

  提高贷款限额和期限

  新政还提高了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限额。凡购买普通商品住房、二手房且符合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的,贷款最高限额由家庭单边缴存的可贷35万元、双边缴存的可贷40万元统一调整为45万元。同时,“新政的出台, 更加发挥了住房公积金的使用效益,让更多的缴存职工受益。”该负责人介绍,最高贷款期限也由30年延长为35年,对于临近退休、具有偿还能力且个人信用良好的缴存职工,可放宽贷款期限至退休后1-10年。

  允许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首付款。

  记者注意到,新政策还允许购房者提取住房公积金来支付购房首付款。缴存职工本人及配偶可提取住房公积金归垫购房首付款,提取的金额和申请的贷款金额之和,不得超过所购房屋的总价款。

  不仅如此, 还扩大异地贷款缴存职工范围,凡南充户籍、异地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南充市行政区域内购买自住房,可持缴存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的缴存证明,在我市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异地缴存的范围由全省扩大到全国。开展“商转公”贷款业务

  随着央行降息, 我市住房公积金贷款也执行降息后的利率。贷款期限在1至5年(含5年)的,基准利率为每年3.25%,二套房贷款利率(上浮10%)为每年3.575%;贷款期限在5年以上的,基准利率为每年3.75%,二套房贷款利率(上浮10%)为每年4.125%。

  记者注意到,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开展个人住房商业贷款转住房公积金(商转公)贷款业务。 职工在南充购买自住住房时申请了个人住房商业贷款的, 提前结清后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并用本房作抵押。据介绍,申请“商转公”的申请人需为南充市缴存职工,个人征信良好;商贷所购住房已办理《房产证》、《国土证》,且符合公积金贷款其他条件。“商转公”贷款可贷额度不超过商贷剩余本金,且是1000元整数倍。

  据介绍,“商转公” 的贷款年限、 最高限额、 利率与普通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相同。(记者 杜如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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