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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充市注册电梯超6200部仅1398部投保
2015-10-30 11:08:49   来源:   

  今年8月起,全省推行公共场所电梯投保安全责任保险,为电梯安全运行绑上保险绳。这一举措在我市推行却显得滞后———  近段时间,全...
  今年8月起,全省推行公共场所电梯投保安全责任保险,为电梯安全运行绑上“保险绳”。这一举措在我市推行却显得滞后———

  近段时间,全国各地相继发生多起电梯伤亡事故,引起社会的广泛关注。自今年8月1日起,《四川省电梯安全监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正式施行,该《办法》指出:推行学校、医院、车站、机场、商场、体育场馆、展览馆等公共场所投保电梯安全责任保险。

  10月29日,记者从市质监局获悉,南充市目前已经注册电梯数量超过6200部,其中仅1398部投保,投保比例刚过五分之一。

  针对电梯安全事故造成的纠纷和损失,市质监局副局长周军认为,投保电梯安全责任险是一种很好的做法。“在保险期内,保险单中列明的电梯在正常运行过程中发生事故,导致第三者遭受财产损失或人身伤亡,依法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经济赔偿责任的安全责任事故,保险人将根据保险合同的规定,在约定的赔偿限额内负责赔偿。”周军说。

  据了解,自今年3月以来,我市开始在全市范围内推行电梯安全责任保险,投保费用标准为一部电梯一年收费58元。

  “也就是说,每部投保电梯一年只需要交付保险费用58元,就可以投保电梯安全责任险了,按照赔偿标准,每次事故绝对免赔额500元或损失金额的5%,并以高者为准,电梯一旦出现伤亡事故,每人每次限额赔偿标准是死亡、伤残50万元一部,意外医疗2万元一部,每次事故限额为100万元一部,累计赔偿限额为200万元一部。”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南充中心支公司相关负责人陈良玉告诉记者。

  “截至9月,我市共有1398部电梯以电梯维保单位为投保主体,办理了电梯安全责任保险。”市质监局相关负责人介绍,目前我市的电梯安全责任保险主要是由电梯维保单位统一投保交付费用,作为电梯日常维修养护的主体,维保单位同时兼任起了投保主体,这就造成一个尴尬的局面:一些单位、场所由于存在电梯数量过多,投保费用就相应地累加起来,费用一多,一些电梯维保单位就不愿意支付这笔保险费用,而这些单位、场所也自认为投保应该是维保单位的义务,主体不明是造成我市电梯投保比例较低的主要原因之一。

  “除了投保主体不明确以外,我市现阶段的电梯投保意识淡薄、相关法律法规也有待健全。”据市质监局相关负责人介绍,电梯投保对于电梯伤亡的及时赔付、减少损失有着重要作用,目前电梯安全责任保险制度仍在我市大力推行之中。(记者 杜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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