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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月起 南充城乡低保标准提高50元
2016-07-20 09:01:01   来源:南充晚报   

  本月起, 我市调整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记者昨(19)日从市民政局获悉, 全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提高至420元/月,农村居民低保标准提高至240元/月。

  今年5月,省民政厅、发改委、财政厅等五部门联合发出《关于发布2016年全省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低限的通知》,明确2016年全省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低限: 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低限为420元/月,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低限为240元/月。本标准从2016年7月1日起执行。

  市民政局救灾救济科负责人昨日告诉记者,7月5日,市政府发出《关于调整全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通知》。《通知》中明确,经市政府同意,决定将全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提高到420元/月,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提高到240元/月。 本标准从2016年7月1日起执行。

  数据显示,近年来我市多次提高低保标准:2013年1月起,市辖三区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240元/月调整为300元/月,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1260元/年调整为1600元/年;2014年7月, 我市将全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统一调整为360元/月,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统一调整为2200元/年;2015年7月, 我市将全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提高到370元/月,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提高到190元/月。(首席记者 刘洋 实习生 张红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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