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南充经济网 > 时政要闻 > 正文

《南充市重大建设项目稽察办法》印发施行
2017-02-10 09:58:16   来源:南充晚报   

  昨(9)日,记者从市重大建设项目稽察特派员办公室获悉, 市政府办公室正式印发了《南充市重大建设项目稽察办法》(以下简称《稽察办法》),并正式开始施行。这是2001年我市重大建设项目稽察特派员办公室成立以来, 颁布的第一个项目稽察规范性文件, 为重大建设项目的审批、建设、管理及运行绩效的全过程监督检查提供了有力的依据,是我市实行“清单工作法”全面推进依法治市,实施“155”发展战略, 建设成渝第二城的一次重要法制实践。

  据介绍,《稽察办法》从考察调研、潜心起草、座谈讨论、征求意见、部门协商、合法性审查、市政府审议,至最终颁布实施历时9个多月,并得到四川省稽察办的高度重视和全力支持。《稽察办法》 分为总则、稽察职责、稽察形式、稽察程序、稽察处理、法律责任和附则。在国、省稽察办法的基础上,主要从理顺监督体制、建立健全稽察特派员制度、明确稽察范围、规范稽察程序、设立稽察处罚、强化法律责任、建立部门协作等7个方面着重进行了条文式梳理和创新, 与其他稽察办法相比结构更趋合理、条理更为清晰,执法更具可操作性。

  《稽察办法》的施行对于规范项目稽察行为,增强依法稽察效力,维护投资秩序、增强投资效率和项目推动活力,进一步提高我市重大建设项目管理水平, 进一步争取国、省项目资金支持, 都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将开创我市重大建设项目稽察工作的崭新局面。 (记者 郑钦豪)

相关热词搜索:南充市 建设项目 办法

上一篇:南充市12个镇入围全省特色小城镇发展规划
下一篇:南充:禁渔期 所有渔船将集中封存

分享到: 收藏
栏目专题推荐
时政要闻
南充新闻
热点聚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