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南充经济网 > 时政要闻 > 正文

四川省通报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件
2014-05-12 15:44:05   来源:   

  据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消息,四川省通报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件,具体如下:  1.四川省遂宁市交通运输局道路运输管理处违规...

 

  据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消息,四川省通报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件,具体如下:

  1.四川省遂宁市交通运输局道路运输管理处违规安排下属企业购买超标车,并由市运管处长期借用;变相非法收取企业“补偿费”;违规以“过节费”名义向职工发放现金和购物卡,管理处原处长、党总支书记雷春蓉受到留党察看一年、行政撤职处分。

  2.四川省乐山市夹江县界牌镇马鞍村以办理村务为名,多次组织相关人员吃喝,并在村集体财务中报销费用,村党支部书记薛怀兵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3.四川省广元市公安局利州区分局特巡警大队民警林红兵组织纪律性差,无故脱岗旷工,擅离执勤岗位,造成不良影响,受到行政记过处分。

  4.四川省雅安市汉源县公路养护段养护股副股长罗亚军在节假日期间公车私用并发生交通事故,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相关热词搜索:四川省 案件 典型

上一篇:以群众满意为群众路线活动的最高标准
下一篇:“神盾--2015”国家级核应急演习明年举行

分享到: 收藏
栏目专题推荐
时政要闻
南充新闻
热点聚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