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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至11月空气质量达标 南充获省政府奖励
2017-12-28 09:10:20   来源:南充晚报   

  昨(27)日,记者从我市环保部门获悉,今年1至11月,我市顺利完成空气质量目标任务,获省政府奖励458.33万元。

  今年来, 我市以大气污染防治为环保工作主要抓手,针对砖瓦企业、建筑工地、机动车维修、燃煤锅炉等重点行业、领域,以及露天焚烧、露天烧烤等不文明行为,实行严防严控, 环境空气质量各项目标顺利完成。其中,PM10、PM2.5、优良天数率分别较目标任务多改善10.5%、11.5%和4.5%。 四川省1月至11月环境空气质量报告显示,南充、成都、攀枝花、泸州等15个市(州)完成目标任务,根据《四川省环境空气质量考核激励约束办法》,各获得目标任务激励资金458.33万元。其他6市未完成目标任务,被扣收激励资金,并扣罚地方财政资金。

  市环保局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我市通过“蓝天保卫战”五大专项行动,实施大气污染防治。深化城市扬尘治理,强化城市保洁力度, 主次干道机械化清扫率达75%以上;加大建筑工地、拆迁工地、城市道路、工业堆场扬尘治理力度;持续推进燃煤锅炉整治,严格燃煤锅炉准入;强化工业污染治理,20蒸吨以上燃煤锅炉全部完成治理设施建设; 加强餐饮油烟和露天烧烤治理,安装油烟净化装置近2000套;持续开展油气回收治理, 全市加油站和油罐车油气回收设施安装率达100%; 加强机动车污染防治,今年基本淘汰黄标车;强力开展秸秆禁烧,扩大秸秆禁烧范围,协同实施秸秆综合利用。下一步,我市将继续加大执法力度,确保各项重污染天气应急措施落地落实,确保今冬明春空气质量持续改善。特别针对入冬以来熏制腊肉、燃放烟花爆竹增多等现象,由市环保局会同公安、城管等部门规范管理,对情节较轻的批评纠正,对情节较严重、态度恶劣的,坚决依法处理。(记者 徐朝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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