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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充市2014年个体人员缴纳养老保险费标准公布
2014-07-07 08:26:46   来源:   

  昨(6)日,记者从市社保局获悉,南充市2014年个体人员缴纳养老保险费标准已确定。今年的缴费标准在往年的基础上增加了40%和50%两个档次...

  昨(6)日,记者从市社保局获悉,南充市2014年个体人员缴纳养老保险费标准已确定。今年的缴费标准在往年的基础上增加了40%和50%两个档次,共有七个档次可供选择,最高档次缴纳9804.00元,最低档次缴纳3921.60元。

  市社保局相关负责人介绍说,根据相关政策规定,南充市2014年个体参保人员缴纳养老保险费共有七个档次,分别是:第一档次,按照去年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40%计算,缴费3921.60元;第二档次,按照去年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50%计算,缴费4903.20元;第三档次,按照去年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缴费5882.40元;第四档次,按照去年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70%计算,缴费6864.00元;第五档次,按照去年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80%计算,缴费7843.20元;第六档次,按照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90%计算,缴费8824.80元;第七档次,按照去年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100%计算,缴费9804.00元。

  据介绍,缴费期间,在市本级参保的个体人员可以到顺庆辖区内的商业银行、工商银行、建设银行网点缴费,若是补缴以前年度欠费或当年需办理退休的人员,则需要到市社保缴费大厅办理。而在各县(市、区)的参保人员,则在参保地的相关银行网点缴费。

  市社保局相关负责人提醒说,今年的缴费时间从6月开始,截至12月底。因参保人员非常多,致使每年10月至12月形成了缴费高峰期。参保人员可合理安排时间,错开缴费高峰期,且按时缴费。若超过当年的缴费时间,参保人员仍未缴费,在下一年补缴费时将按规定缴纳利息和滞纳金。而且市民在申报缴费时,应在上年度省平均工资40%至100%之间慎重选择缴费基数,当年基数一旦确定,不得更改。(记者 张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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