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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工商登记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出炉
2014-07-16 09:00:46   来源:   

  四川经济日报讯 (记者 李强) 日前,四川省政府第51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四川省工商登记制度改革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

  四川经济日报讯 (记者 李强) 日前,四川省政府第51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四川省工商登记制度改革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该方案就工商登记制度进行一系列改革举措。昨日,在成都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省工商局局长万鹏龙就《实施方案》进行政策解读。

  据介绍,该方案明确了改革的各项任务,包括为放宽市场主体准入、实行“先照后证”试点、加强后续监管三大方面。其中,《实施方案》提出,四川省将逐步推行电子营业执照和全程电子化登记管理。以后,企业可以足不出户在标准网上直接办结工商登记。

  针对放宽市场主体准入,《实施方案》提出,注册资本由实缴登记制改为认缴登记制。除《国务院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方案》明确暂不实行注册资本认缴登记制的27个行业外,公司设立登记时,工商机关只登记股东认缴的注册资本总额,不再登记实收资本,免予提交验资报告。公司股东(发起人)自主约定认缴于公司章程。另外,放宽注册资本登记条件。取消公司最低注册资本、首次出资比例、货币出资比例以及出资期限限制。但对于法律、行政法规及国务院决定对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另有规定的仍然保留。还将放宽住所(经营场所)登记条件。简化住所(经营场所)登记手续,明确申请人提交住所(经营场所)合法使用证明就可以登记。允许“一址多照”和“一照多址”。

  针对企业年度检验制度改为企业年度报告公示制度。企业在每年1月1日至6月30日期间,通过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报送上一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示,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查询。据介绍,今年的年报工作,待国家企业年报制度等一系新制度公示后,即可开始。

  《实施方案》提出将实行“先照后证”试点,并在成都、泸州、遂宁、甘孜4个市(州)选择一定范围开展“先照后证”工作。“先照后证”试点工作,除涉及市场主体项机构设立审批事项予以保留外,其余涉及市场主体经营项目、经营资格的,不再实行先主管部门审批、 再工商登记的制度。试点地区工商登记前置许可项由原来的130项大幅缩减为13 项,压缩率达90%。这一改革措施直接破解了工商登记前置审批项目繁证多证 、照互为前置的困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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