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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义务教育阶段学校食堂不得外包
2014-08-06 08:40:19   来源:   

  将于8月10日实施的《四川省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规定义务教育阶段的学校食堂不得对外承包。今年秋季开学前...
我市将进行全面检查

  将于8月10日实施的《四川省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规定义务教育阶段的学校食堂不得对外承包。今年秋季开学前,全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将对学校食堂展开全面检查。

  根据《办法》规定,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实行属地管理,地方人民政府负总责,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承担监管责任,教育部门承担行政主管责任,学校承担主体责任。“这就要求义务教育阶段的学校食堂,应由学校自主经营,统一管理,不得对外承包。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引入社会经营的食堂,应选择有资质能承担食品安全责任的餐饮公司,建立准入和退出机制。”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餐饮服务监管科负责人表示,今年秋季开学前,全市将对学校食堂展开全面检查,重点检查义务教育阶段学校食堂是否对外承包、食堂是否超剂量、超范围使用食品添加剂等方面。

  《办法》对学校食堂原料采购、制作加工、消费储存、餐厨废弃物处理等全过程都作了明确规定。 “学校食堂在采购食品方面,应当通过公开招标的形式,定点采购的方式来确定供货商。”该负责人告诉记者,学校食堂不得超剂量、超范围使用食品添加剂,并严格执行“专人采购、专人保管、专人领用、专人登记、专柜保存、专用称量”。

  据记者了解,为加强学校食堂食品标准化建设,蓬安县已经试点实行学校食堂食品安全远程监控,以后将在全市陆续推广。(记者 唐甜 实习生 王钰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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