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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充女子遇盗窃 以为小偷是老公险发生关系
2014-11-21 15:13:47   来源:   

  11月20日,记者从顺庆区公安分局华凤派出所获悉,近日,一名18岁小伙因无钱上网入室盗窃,盗窃过程中发现一名正在熟睡的妇女,并企图对...

  11月20日,记者从顺庆区公安分局华凤派出所获悉,近日,一名18岁小伙因无钱上网入室盗窃,盗窃过程中发现一名正在熟睡的妇女,并企图对其性侵。最终该男子自食苦果,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零6个月,处罚金4000元。

  据华凤派出所民警弋勇介绍,今年刚满18周岁的蒲某因无钱上网准备外出实施偷盗,遂窜至顺庆区华凤街道办事处华兴路,翻窗进入某小区房内发现一部正在充电的手机,蒲某拔下手机后觉得价值不高,便放下该手机寻找其他财物。随后看见该房间内地铺上单独熟睡中的高某,便产生了与之发生性关系的念头,于是蒲某将自己身上的衣物全部脱光,并压在被害人高某身上,搂抱着开始亲吻。

  最初,高某以为是自己的丈夫,并没有反抗,但后来她一想,觉得事情不对,自己明明反锁了门,根本没人能进来。“我反锁了门,你是怎么进来的?”高某立即问道。由于蒲某心虚并没有回应。但在高某再三追问下,蒲某不得已回答自己是从窗户翻进来的。高某一听声音顿时觉得惊讶,并且明显感觉怀中的人比丈夫瘦了许多,打开灯一看,竟然是一个陌生人。

  得知吃了亏的高某,狠狠用脚踢向身边这个陌生人,并奋力大声呼喊。蒲某在威胁高某不准呼叫后,赤身裸体逃离现场。随后,高某穿好衣服紧急赶到华凤派出所报案,民警接警后,立即到周边进行排查,最终在路边找到了赤身裸体的蒲某并将其抓获。

  10月初,顺庆区人民法院对该起案件进行了判决。被告人蒲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入室窃取他人财物,其行为构成盗窃罪。并采取暴力威胁方式强行与妇女发生性关系,构成强奸罪,但由于意志以外的原因未得逞,属犯罪未遂。

  最终被告人蒲谋犯盗窃罪和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零6个月,罚金4000元。(记者 徐嗣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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