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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伪基站发房产短信两人获刑
2015-03-31 17:56:43   来源:   

    昨(30)日,记者从顺庆区人民法院获悉,该院近日对提起公诉的王某、林某某破坏公用电信设施一案,分别作出有罪判决。  经查,2012...
  

  昨(30)日,记者从顺庆区人民法院获悉,该院近日对提起公诉的王某、林某某破坏公用电信设施一案,分别作出有罪判决。

  经查,2012年, 王某在南充登记注册成立了一房地产经济信息有限公司。2014年1月,该公司与成都金堂一置业公司签订了房产销售合作协议。2014年6月中旬,王某为了加大该房产项目的宣传范围,在没有取得电信运营公司授权的情况下,购置了一台短信定向发射器(俗称伪基站),安排该公司员工林某某于2014年6月中旬至2014年7月11日期间, 驾驶一辆载有短信定向发射器的轿车,先后在成都市金堂县、 南充市区及仪陇、南部、营山等地,利用该设备发送短信160余万条, 致使众多用户的手机信号暂时性中断,通讯受阻。

  2014年7月11日,警方接到报案,遂立案侦查。经有关部门检测,该短信定向发射器非法占用公众移动通信网的频率资源,释放的无线电信号会干扰、阻塞周边公众移动通信网络的信息传输,造成大量的信道切换失败, 致使用户在此期间无法正常接听、拨打电话。

  近日,顺庆区人民法院以破坏公用电信设施罪, 判处王某有期徒刑2年,缓刑2年6个月;判处林某某有期徒刑一年6个月,缓刑2年。

  (记者 马晓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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