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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渔期撒网捕鱼 仪陇查处一起非法捕鱼活动
2016-03-30 09:51:13   来源:南充日报   

  近段时期是鱼儿产卵的季节,为了保护生态环境,我市各级渔政部门明令禁止在天然水域进行捕鱼作业,即便如此,仍有人驾船撒网捕鱼。3月28日,记者从仪陇县水产渔政局获悉,日前,该局查处了一起非法捕鱼活动,现场挡获从事非法捕鱼活动人员一名。

  执法人员告诉记者,3月14日下午2时许,仪陇县水产渔政局接到群众举报电话,称在嘉陵江柴井乡黄家大桥段,发现3名男子驾驶着橡皮船,在江面上从事非法捕鱼活动。接到举报后,仪陇县水产渔政局立即派出5名执法人员赶赴现场。执法人员发现,在离岸边不远的江面上有两只橡皮船,3名男子正在往嘉陵江中撒网。当执法人员下车步行至江边时,从事非法捕鱼活动的3名男子发现了执法人员,其中2人迅速将船划向岸边,弃船逃跑。执法人员当场挡获了从事非法捕鱼活动的当事人陈某,并查获橡皮船2只、刺网6条以及非法捕获的鲤鱼、鲫鱼5公斤。

  陈某对自己在禁渔期内从事非法捕鱼活动的行为供认不讳。据执法人员介绍,陈某家住重庆,不久前,他通过网络认识了仪陇县的钓友江某、王某,并相约到仪陇县捕鱼。事发当天,陈某带着自己的2只橡皮船和6张渔网,从重庆驱车300余公里到仪陇县柴井乡与江某、王某一起捕鱼。随后,执法人员现场取证后将非法捕获的鱼儿放归嘉陵江。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调查处理中。

  据了解,为保护水生生物的正常生长繁殖,保证鱼类资源得以不断恢复和发展,我市各级渔政部门规定,2月1日至4月30日为禁渔期,禁渔期内,严禁单位和个人在天然水域进行捕鱼作业、游钓和放养水禽,禁止扎巢取卵、收购和销售天然水域渔获物。(记者 李然)

  (原标题:禁渔期撒网捕鱼不听招呼被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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