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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充市民注意了!遗传代谢病贫困患儿可申请救助了
2016-10-26 09:41:46   来源:南充晚报   

  近日, 国家出生缺陷救助试点项目在我市全面启动。昨(25)日,记者从市卫计委妇幼健康服务科了解到,我市符合条件的0至14周岁(含14周岁) 临床诊断为遗传代谢病的患儿,都可以申请救助。

  0至14周岁患儿均可申请救助

  “本项目针对0至14周岁(含14周岁)临床诊断的遗传代谢病的患儿在2015年1月1日(含)至2016年12月20日(含)期间产生的医疗费用进行资助。”市卫计委妇幼健康服务科相关负责人说, 该项目是由国家卫计委妇幼司与中国出生缺陷干预救助基金会合作, 在全国12省(自治区)开展出生缺陷救助试点项目,我省共有9市(州)参与了试点。根据省卫计委的统一安排,将我市纳入了该项目试点。

  对符合救助对象、标准的人员,各县(市、区)卫计局、各相关单位应及时向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市妇幼保健院)新生儿疾病筛查分中心申报,以便于尽早为出生缺陷患儿提供诊断及治疗救助。

  救助对象须同时满足3个条件

  记者随后又联系了我市项目实施单位———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家庭困难的14周岁以下(含14周岁) 出生缺陷患儿在通过国家基本医疗保障制度报销比例不足90%的,报销后的自费部分超过3000元就可享受该救助项目。” 据相关负责人介绍,此项目的救助对象须同时满足以下3个条件:首先,救助对象必须是0至14周岁(含14周岁)临床诊断的遗传代谢病患儿;第二,救助对象家庭经济困难(需有村委会或居委会提供的家庭贫困证明);第三,诊疗费用的自费部分要大于3000元。此外,需要特别注意的是,通过国家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包括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城乡医疗救助等制度) 报销比例达到90%的病种不列入救助范围。

  满足以上条件的患儿, 由患儿的法定监护人向我市项目实施单位提出救助申请,提供相关材料,经过项目单位初审、省级专家组复审、确认资料无误后报送基金会, 由基金会官方网站进行公示无异议后, 由项目实施单位向救助患儿监护人寄送《出生缺陷求助项目救助患儿回执单》,同时提供符合规定的相关凭据及资料。 基金会对患儿相关票据及资料审核无误后,拨付相应救助资金。

  救助金额3000元至10000元不等

  据该负责人介绍, 该项目的救助标准为:对患儿在2015年1月1日(含)以后产生的诊疗费用进行一次性救助。依据自费情况救助标准(人民币金额)如下:自费部分大于3000元小于等于5000元的, 救助标准为3000元;自费部分大于5000元小于等于7000元的,救助标准为5000元;自费部分大于7000元小于等于10000元的,救助标准为7000元; 自费部分大于10000元的,救助标准为10000元。

  原则上所有可诊治的遗传代谢病都在救助范围内,南充主要申请的病种为苯丙酮尿症和先天性甲状腺功能减低症。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作为四川省新生儿疾病筛查南充分中心,目前已经上报了8个符合条件的救助申请,已有2个正式通过。不过由于这个项目开始不久,市民的认知度不高,对项目了解不多, 所以目前参与的人并不多。最后要提醒市民的是,该项目在今年12月底就结束了。(记者 王治钦)

  (原标题:遗传代谢病贫困患儿可申请救助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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